文档介绍:北京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切实增强市民的安全出行意识和文明交通观念,努力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按照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在全国实施的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副市长黄卫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首都综治办、市安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安办,负责全市有关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考核。
各区县、系统及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由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形成比较完善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文明交通行动工作模式,基本实现交通管理社会化、安全执法规范化、宣传教育制度化、活动形式多样化、工作内容系统化;首都市民的交通法治观念、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增强;路面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稳中有降。
具体目标:
——2010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结合全市开展的“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2011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交通参与者的出行秩序,努力实现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驾车、非司机、闯红灯、涉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2012年,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出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
三、活动内容
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四项活动:
——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四、职责分工
(一)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路面交通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