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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演示 教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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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演示 教学.ppt

上传人:68843242 2019/2/22 文件大小:1.0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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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劳动合同管理 注意事项及其参考文本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一)关于试用期企业应尽可能利用较长的试用期(超过一年即可:如13个月、18个月或两年等),以便对所雇用的员工进行较充分的考察。最关键的是:如果认为员工不合适,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当然,试用期内劳动者同样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要规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期限,应该根据每个劳动者的具体情况,来作区别约定,不能搞一刀切。【案例1】张某是一名2000年技校毕业的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非常烦恼的情况,每次用人单位都只跟他签订一年的合同,而且包含半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工作非常辛苦,经常加班加点,而且工资非常低,只有300元,每次单位都是在试用期快到时说他不合格而予以辞退,这种情况已经出现了两次。见****期、试用期和学徒期的区别:(1)期限不同。见****期至少有1年的时间;试用期不允许超过6个月;学徒期则按照技术等级标准所要求的时间来确定。(2)确定方式不同。见****期、学徒期是按照现有的政策法规必须执行的;试用期则是约定达成的,并且在6个月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期限。(3)执行对象不同。见****期主要是针对新录取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执行的;试用期可能针对所有无工作经历的劳动者;学徒期则主要针对某些特定岗位的新招的劳动者。另外,在不超过试用期期限的见****期内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已经超出了试用期的见****期剩余期限内,因自己的原因提出辞职则不适用上述规定,构成违约,是否要交违约金以及数额的多少,需要根据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而确定。(二)关于工资待遇(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劳动合同法所提及的劳动报酬,主要是针对岗位工资制而言的; 采用计件工资制的,应在合同第十四条中明确约定:按计件情况发放工资;或将第三条的内容改成“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标准(详见车间具体通知);乙方的每天工作定额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另行确定。”(二)关于工资待遇(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对于高管及高级技术人员,在工资待遇方面,除了采用固定工资制外,可考虑采用:年薪制年终奖分给公司期权和股份——用“金***”铐住高端人才,树立他们的归属感和长期服务意识,避免频繁跳槽。。工资必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比如,可约定:考虑到工资结算和支付需要一定的时间,每月工资最迟于次月的月底以前支付。——虽然允许一定的工资结算时间差,但一般不可超过一个月;否则就可能够成拖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