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窗帘代加工合同窗帘加工安装合同甲方:张家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陵源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刘飞(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订购窗帘、办公柜台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 1、定做窗帘。 2、办工柜台定做。 3、工期:备料及施工工期为1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质量: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验收,并且符合甲方的要求。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总金额为:壹万贰仟柒佰叁拾玖元整元(含税费、加工费、安装费、运输费),其中窗帘6030元,办工柜台5244元,税费1465元。 1、工程总价按实际验收尺寸结算,合同签订之日付总金额50%的定金。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尾款。三、责任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提供有利的施工环境,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施工安装的,则工期顺延。 2、按时支付合同货款,甲方如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每延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总额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责任和义务 1、在生产前提代样品代甲方确认,并按甲方所选定的样品提供优质产品。 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工作内容,乙方如未按时完成合同工作,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货款合同总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四、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变更合同,如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他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五、售后服务 1、安装后验收时如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维修或更换。 2、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配件。 3、乙方对安装完工验收合格且甲方付清全部货款的产品质保期为1年。本协议经双方委托或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窗帘制作安装合同甲方:天津市敬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乙方:天津市金蕊纺织品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由乙方为甲方加工制作天棚帘,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天棚帘、要求乙方需按照甲方所选定的布料材质、规格进行加工制作,保证甲方所要求的效果。第二条付款方式 :,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金额为。 :现金或支票。第三条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交天棚帘,应当提前2日通知对方,经与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否则,仍应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履行。第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项下的条约全部履行完毕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接触合同,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