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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南田温泉国际热带风情旅游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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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南田温泉国际热带风情旅游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oc

上传人:drp539607 2019/2/24 文件大小:19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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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南田温泉国际热带风情旅游城控制性详细规划.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南田温泉旅游城规划概况《国家海岸·神州第一泉——三亚南田温泉国际热带风情旅游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南田温泉旅游城规划,或本规划)由海南国营南田农场组织编制,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环境与景观规划设计研究所承担,三亚市政府主持评审、负责解释。南田温泉旅游城规划区域位于南田农场东风分队,距离海棠湾海岸约2~3km,距离三亚市中心约35公里,距离三亚国际凤凰机场约40km,距离海口市约240km。,,规划人口5万人,总建筑容量不超过395万平方米。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度假公寓用地、度假村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商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绿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用地等。规划结构:“一心三轴、两区多组团”的规划结构;“一心”:温泉度假服务中心;“三轴”:沿神泉大道(经五路)、经三路、纬九路形成的三条发展轴线;“两区”:温泉特色度假片区和旅游居住地产片区;“多组团”:风情度假、温泉度假、民俗度假、度假公寓等多个旅游度假组团。用地构成规划见表1。表1南田温泉旅游城规划用地构成一览表序号用地名称面积比例(公顷)(%),得出如下主要启示:(1)必须建立健全旅游城环保机构。(2)要依法补做环评。对未做环评的好汉坡度假村(包括扩建的神泉谷等)、亿阳、黎苗风情村等区内建设项目,在本规划环评审批后,符合规划的,应补做环评,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环保措施。(3)要将污水处理措施的落实作为本评价的重点。(4)加强对总外排口的水质监测和排污收费。(5)尽快清理旅游城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搞好环境卫生。(6)要尽快对旅游城范围内的裸露地表种植植被,建挡土墙,防止水土流失。(7)加强对热矿水使用的管理,包括提高热矿水价格,采用经济杠杆控制热矿水开采规模,实现热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协调性分析(1)本规划区土地性质基本上属旅游用地。旅游用地属建设用地,可用于旅游开发,建设旅游服务配置设施。土地开发性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近期修编时已将本规划区土地性质确定为了“旅游用地”,土地证上的“农业用地”土地性质应申请作相应的调整。必须严格界定土地利用性质,不得将旅游区建为城市。(2)用地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方向协调,在细分地类中和部分地块不协调。)细分地类不协调。南田温泉旅游城没有城镇建设用地区。旅游用地区不是城镇建设用地区,“社区管理中心”等带有“社区”概念的用地均应调整,应“去社区化”,回归旅游管理功能,对度假公寓等的管理也应纳入旅游管理的范畴。)部分地块不协调。有6项土地用途发生了变化,规划不协调面积共767272㎡,其中,情况最严重的是度假公寓用地不合理。度假公寓占用耕地15432㎡,其中基本农田4188㎡。本规划属于一般性的旅游开发,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应将基本农田调整岀F9-1地块建设小区。度假公寓(G10-1、G10-3地块)还占用了木本园地227742㎡,即扩大了建设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协调,应恢复为木本园地。规划将一般耕地、基本农田变为林地,面积208328㎡。按照土地管理规定,林地不可随意改变用途,一般耕地、基本农田同样(甚至更不可)随意改变用途,即规划中不能将一般耕地、基本农田改为林地。林地面积不足,应调整(减少)建设用地,弥补林地面积偏低问题,为保持公共绿地率不变,建议减少度假公寓用地面积,以补充208328㎡的公共绿地面积。《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协调性分析新一轮的《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正在修编中,为了使本规划与《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性,本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与三亚市总体规划项目组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在《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尚未审批的情况下,三亚总规项目组特别为本规划出具了《关于<南田温泉国际热带风情旅游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意见》,表明了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