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990-2001年3月,股票发行实行审批制
2001年3月起,全面实施证券发行主承销推荐及核准制
2004年2月1日起,实行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2006年,实施一系列强化市场约束的新股发行制度安排
2001-2004年,实行新股发行上市主承销商推荐制,对推荐数量进行通道限制
未来的改革和发展方向:注册制
上市地点
美国(主版、纳斯达克)
新加坡
香港(主版、创业版)
上市地点
伦敦(50家左右,  江西铜业、沪杭涌高速公路、中石化、中国国际航空等)
东京(中国博奇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A、B股)926家 B股的历史任务
【2011年10月】总市值154,759 亿元
深圳(A、B股) 1373家(484+620+269)
总市值34,648 亿元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地
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与历史
柜台交易(主要省市)→统一到两个交易所
目前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设想
主板上市
创业板上市
公开发行非上市(OTC)
改制
改制
辅导
申报
材料
证监会审核
公开
发行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路线图
我国股票融资的流程图
法律依据
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2009年5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主体资格
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创业板》第八条,无“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主体资格:股权结构过于复杂
中矿资源
中色矿业
中廷科技
海通开元
其他控股公司
%
5%
%(%+%)
地调中心
%
自然人A B C D E F
其他7个自然人股东
75%以上
17家小国有(有色系统)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主体资格
第十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创业板》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