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中华人民共和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胡锦涛 2008年10月28日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火灾预防    第三章消防组织    第四章灭火救援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地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地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地消防工作网络.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地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地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地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另有规定地,从其规定.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地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地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地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地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地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地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地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地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地,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地,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建设工程地消防设计、、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地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地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地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地大型地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地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地,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地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地,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