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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细则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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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细则1.doc

上传人:fy5186fy 2015/10/1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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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依据交通部现行标准、规范及我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建设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项目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的原则实施本项目建设工作,完成征地拆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协调建设环境、合理使用资金。
第三条本项目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全面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和设计单位保证、质量单监督督查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质量实行全面管理。
第四条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建设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全面管理,并接受上级主管行业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办公室(简称项目办)是建设单位的派出机构,代表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实施具体管理,并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第六条本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齐心协力,努力搞好本项目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
第八条本办法是建设单位与本工程中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同文件的补充,是施工、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
第九条项目办代表建设单位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行使对施工现场的职能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应向县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报备,并接受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条项目办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进度总体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传达落实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建设的各项要求、指示、指令监督检查参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工程建设动态,争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第十一条项目办要从“安全、质量、进度、效益”四个方面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协调设计、施工、监理及地方之间的关系,组织对监理事故单位的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项目办要严格旅行合同义务,按合同规定向监理施工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创造良好的施工外部环境。
第十三条项目办对工程管理实行调度会制度,负责每十天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落实工程施工任务、质量保证措施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项目办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把工程质量放在项目管理工作的首位来抓,加强质量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建设者的质量意识,建立完善质量责任制,执行“质保书、廉政书、红黄牌”三位一体的质量奖罚制度,加强质量保证措施,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项目办要加强对本项目管理的基础工作,认真收集有关工程方面的资料,掌握工程动态,及时汇总分析,建立完善的工作管理档案。
第十六条项目办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进行核实审查,严格工程变更审批制度,切实保证工程按设计施工。对于重大方案变更、施工难题、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以及不良地质的处治等问题,要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本着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原则进行妥善管理。
第十七条项目办负责审核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实际计量支付,并以此作为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费用的依据,建设单位将严格按合同规定、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支付。施工单位应在每月二十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进度报表及计量支付清单,经监理单位核实签认由项目办汇总在二十三日前报。
第十八条项目办要加强工程的现场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实现本项目建设安全施工、文明生产。
第十九条本项目执行设计代表和设计回访制度。设计单位必须按建设单位要求向各项目派驻设计代表,处理解决设计相关文艺,并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组织设计回访,补充和完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条项目办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在开工前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移交水准点、路线的控制点和工程永久性用地,并说明地下管线和构造物的位置。
第二十一条本项目严格执行工程开工审批制度。项目办要经常检查监理、施工单位投入本工程的监理、施工力量状况,并按照监理、施工合同规定,提出改进意见,确认监理、施工单位投入本工程的力量符合要求后签发工程令。
第二十二条本项目严禁施工单位转包和非法分包工程。严格劳务用工管理,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与劳务队签定劳务用工合同和设备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路面和桥涵工程所用碎石应当使用反击式或垂击式碎石机,路基工程必须按技术规范施工,确保路基压实度。
第二十四条桥涵主要构造及路面工程施工前要铺筑试验路段,制定详细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查同意。试验段完成后应及时对实验路段进行总结,并提出路面施工时采用的工序、工艺、操作规程、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实施细则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再进行全面施工。
第二十五条水泥混凝土、砂浆的施工现场配合比必须按重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