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补偿窝工,报告工程名称:信阳市义乌国际商贸城南规划路市政工程停工日期:XX年1月1日至XX年2月25日致: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事件: 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递交开工报告并得到批准,定于XX年1月1日开工。由于业主征地协调至今未解决土地问题,工程施工受当地农民的阻挠,工程施工至今不能开展,另外我方没有接到业主关于工期调整的通知,由此导致我方所有施工计划必须重新调整,也导致我方的设备闲置、人员窝工。停窝工造成损失较大人员停窝工至今为56个工日×人均工资为200元/天×16人=元。设备184个台班。其中:挖掘机168个台班×1200元/天=XX00元,装载机56个台班×800元/天=44800元。特此报告。施工单位:河南中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XX年2月25日工程名称:信阳市义乌国际商贸城南规划路市政工程停工日期:XX年2月25日至XX年4月8日致: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事件: 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递交开工报告并得到批准,定于XX年1月1日开工。由于业主征地协调至今未解决土地问题,工程施工受当地农民的阻挠,工程施工至今不能开展,另外我方没有接到业主关于工期调整的通知,由此导致我方所有施工计划必须重新调整,也导致我方的设备闲置、人员窝工。停窝工造成损失较大人员停窝工至今为47个工日×人均工资为200元/天×16人=元。设备141个台班。其中:挖掘机94个台班×1200元/天=元,装载机47个台班×800元/天=37600元。特此报告。施工单位:河南中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XX年4月8日建设工程窝工的认定及索赔一、建设工程窝工所谓建设工程窝工,是指承包商在进入施工现场后,不能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或者分包合同约定或者开工通知书指令或者设计安排进行施工,使得施工进度慢于计划进度或者合同约定进度的现象。本文所指建设工程,是特指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水利水电工程、路桥工程、市政工程、铁路港口建设工程、民用航空港工程等以土建为核心或主要工作内容的建设项目。二、建设工程窝工的原因 1、承包商在建设工程合同签署后依约将设备、人员、物资、材料等进场或者承包商按照建设方指令将上述所列条件进场,但随后建设项目被撤销而产生窝工; 2、承包商经招投标程序中标并签约后将设备、人员、物资、材料等进场,但建设方因其自身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单方过错致使承包商的中标和合同被行政职能部门撤销而产生窝工; 3、承包商因建设方在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拆迁补偿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建设项目依约施工时间被延误而造成窝工; 4、承包商承建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商依约进场后或施工过程中因建设方重大设计变更而产生窝工; 5、承包商承建的工程项目因建设方依约应当提供的水电设施、原材料供应、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等供应障碍或供应滞后而产生窝工; 6、承包商在施工过程因建设方或建设方聘用的监理方的指令而产生的与第三方工作面干扰而产生窝工或者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工期要求施工所必然产生的与第三方工作面干扰而产生窝工; 7、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基于建设方工程价款支付能力受限的原因而产生的合理窝工; 8、建设方基于施工安全或项目建设期间的协调或基于其对工程项目的考量原因或者基于自然、地质原因而指令停工; 9、合法分包商因总包方的停工指令、工作面移交迟延、约定由总包商提供的设备物资供应迟延、与第三方工作面干扰、总包商设计变更或者施工图变更、约定因总包商工程价款支付能力受限等原因产生的分包工程窝工; 10、其它合理的原因所致窝工; 三、建设工程窝工法律事实的确认承包商在基于合同或者施工指令进入施工现场后,由于建设工程在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设计、地质、自然条件、安全、材料供应、工作面交叉干扰等诸多方面和环节存在人力所不能完全掌控的情况或故意或者过失的人为因素,不同程度的窝工是正常的,但作为承包商而言,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应当对窝工进行合理合法的索赔,这是正当权利和要求,无可厚非,但要实现窝工索赔,就应提供窝工的有效证据以进行证明,从司法证据的角度就是对窝工事实和相关损失的确认。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或者可以合法确认承包商窝工事实的确认形式主要有以下方法和措施: 1、指令停工:建设方指令停工或者通过其工程监理向承包商下达停工指令,在这种明确窝工的情况下,应同时明确窝工项目、窝工设备、窝工人员、窝工时段的具体状况明细。在此情况下,应当凭停工指令获得窝工的有效签证。 2、窝工签证:建设方或其工程监理既未下发停工指令,但事实已产生窝工,承包商将窝工事实以及窝工所涉项目或工作面、窝工设备、窝工人员、窝工时段以工程量签证单或者报告形式呈报业主或监理,在获得签证或者批复后,窝工事实即得到确认。在此条件下,施工方应当特别注意窝工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窝工作为工程量的计价结算基础,在未获得建设方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