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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 2期总第 124期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2013年 3月
JOURNALOFSHANDONG UNI ERSIY OFFI ANCE
Mar2013
关联交易违规上市公司特征分析
李莉1,张代宝2
(,山东济南 250014;
,山东济南 250014)
摘要:对违规关联交易的事后处罚机制是政府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研究违规
关联交易企业的特征可为政府监管和投资者决策提供科学支持。文章以 2001-2010年我国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违规事项为研究对象,基于财务和公司治理的视角,选取了 7个财务指标和 13个公司治
理指标进行研究,利用因子分析法提炼出的 4个财务因子和 6个公司治理因子进一步做 lgitc回归
分析,结果表明,关联交易违规企业具有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显著特征。
关键词:关联交易违规;公司治理;因子分析;lgitc回归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13)02-0113-06
一、引言
Jhnsn等提出“掏空”(Tunnelng)的概念来描述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现象,其中提到关联交易
便是“掏空”的主要途径之一。关联人在利己动机的诱导下,往往将关联交易作为调节利润、转移利益、操纵
股价的有力工具。因此,对关联交易的治理便成为各国资本市场要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国内外许多学者也
对此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从宏观层面的法律规制、政府管制,到微观层面的公司治理。在新兴市场经济国
家,管制机构可以替代司法机制来执行私人契约或规则,政府管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法律保护的不足
(Glesr等[1];Berman等[2];Djnkov等[3])。对关联交易的政府监管可分为事前监管和事后监管两大方面,
前者指政府监管机构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后者主要指监管机构对
违规行为的事后处罚。
近年来,很多学者针对证券市场违规企业的行为特征进行了研究。汤立斌[4]以 2001年因信息披露违规
受到沪、深交易所处罚的 82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所有权结构中只有流通股比例因素有一定的影响作
用,而行业、公司规模、股权集中度、国有股比例和法人股比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均没有影响。黄彦
军[5]以 2002-2003年因临时性信息披露违规而被深沪两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为例,发现行业特征、资
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对信息披露违规有显著的影响。陈国进等[6]以 2001-2002年受到处罚的公司为样本,分
析了公司治理结构在约束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中的作用,发现第一大股东的集中持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
束上市公司违规行为,而第二大股东在制衡第一大股东方面没有起到有效的作用。GongmengChen[7]等人选
择 1999-2003年被中国证监会进行处罚的违规企业,发现违规企业与非违规企业的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特征
收稿日期:2012-10-18
作者简介:李莉,女,山东济南人,管理学博士,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公司财务;张代宝,男,山东沂南人,
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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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2013年
的差异均能很好的解释企业的违规行为。蔡志岳和吴世农[8]基于对违规前的财务指标、市场交易指标和公
司治理指标的研究发现,在违规之前,违规公司在财务状况、公司治理水平以及市场交易状况上与配对公司存
在着显著差异。吴国萍和马施[9]以 2005-2008年内被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为信息披露违规处理的 171家
公司及其配对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研究上市公司的财务压力与信息披露违规的关系,结果表明,信息披露违规
企业在违规以前具有一定的偿债压力、保壳压力、及保盈压力。
综合以往研究可以看出,由于样本选取的时间窗、计量方法的选择、指标选取等方面的差异,最终得出的
结论也有所不同,但大多数研究是以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管制机构处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而且,无论是直接做
违规的影响因素分析,还是进一步做违规预警研究,被解释变量基本取自财务指标和公司治理指标。本文以
下仅以因关联交易违规受到处罚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其财务特征和公司治理特征。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文以 2001-2010年间由于关联交易违规而被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和财政部公开谴责、公开批评或
公开处罚的 136家①非金融业 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然后为每一家违规公司以声誉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