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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自治县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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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自治县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在水一方 2019/2/27 文件大小: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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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自治县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部门预算编制的程序、职责及方法,促进县级预算编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中央和省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部门预算是部门和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由部门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部门收入,是指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纳入综合预算管理并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基本支出,是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一)合法真实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部门预算收支的预测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二)综合预算原则。统筹预算内外财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编制、统一管理。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各项收支,统一编入综合财政预算,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支项目。    (三)零基预算原则。部门预算在认真核定各项基础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按照预算年度实际需求和财力可能,视轻重缓急安排支出,不以上年支出基数为依据。    (四)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要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合理安排项目支出,确保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五)绩效管理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预算项目进行绩效分析,对执行结果进行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六)刚性约束原则。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部门预算具有法定效力,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调整,强化预算编制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第五条预算编制工作要求    (一)早编细编。每年8月开始编制下年度预算,12月底前报县政府审定,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召开前一个月报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预算编制到部门和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公开透明。预算编制的各项政策、标准、方法和结果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三)科学规范。预算编制要采取科学的方式、方法,编制工作要规范有序。    (四)严谨求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编制年度预算,严密论证,妥善安排,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民主高效。预算编制工作要建立民主决策机制,提高预算编制工作效率。第二章 预算编制职责    第六条预算编制过程中,县财政局、各乡镇、县直各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法律授权分别履行不同的职责。    县财政局统一管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具体负责审核、汇总县级各部门预算建议计划并编制县级预算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