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使招标代理机构更规范有序-企业管理论文使招标代理机构更规范有序 建立社会评价体系: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文/宋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代为从事招标组织活动的中介机构,是专门为工程项目招标单位服务的,必须具备营业场所、相应的资金、独立的专业队伍、技术设施和国家规定的专家库。近几年来,我国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展极为迅速,大有过剩之势。虽然发展招标代理机构能为业主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使招标代理活动更加规范,但是从目前的现状来看,由于相关主管部门没有对其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加之缺乏工程造价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使招标代理机构出现了恶性竞争。我国的《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从招标代理的法律定义来看,它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专业性,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熟悉工程建设各项程序,掌握工程建设各项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二是服务性,招标代理机构要利用专业技术知识作为运营成本,以服务的方式实现企业的经济目的,同时体现社会效益。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我国招标代理行业开始了蓬勃发展,但也暴露出了许多制约招投标事业发展的问题。由于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意识和代理水平低下,在招标活动中出现了一些违规甚至违法操作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随着招标代理机构的增多,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某些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的代理行为就发生了。比如在招标活动中,为了承揽更多的招标业务,他们会无原则地按照招标人的意愿制定招标书。有些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为个别投标人提供种种便利,搞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甚至出借招标机构的资格证书等。还有些招标代理机构为了索取更多利润,在招标活动中同时向两个不同的招标人提供咨询,泄露重要的招标信息,甚至有些不规范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犯罪行为。招标代理费用收取混乱。国家对于代理招标费用早有法律明文规定,但是由于代理机构过多,市场竞争无序,同时缺乏必要的诚信,许多招标代理机构为了招揽更多的客户,争相压价,抢占建筑招标市场。但在招揽客户之后,为了弥补损失,他们又巧立花费项目(例如招标报名费、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等)增加收入。自身建设问题。为了使得招标代理机构审批成功,一些招标代理机构就会在从业人数方面采取凑数措施,造成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整体不高,工作质量难尽如人意。大部分从业人员来自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单位或其他行业,组织工程招标的业务能力比较欠缺,造成招标文件粗制滥造,内容不完善,缺乏针对性等。也就是说,这些机构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低下,并不具备从事招标活动的综合素质。招标代理机构对于从业人员的要求是相当高的,因为他们既要精于招标业务,又要精通法律知识,也只有这样的复合型人才才能在招标活动中设计出合理、合法的招标技术方案。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未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监管体制冲突。招标代理机构缺乏独立性。目前,很多招标代理机构是有半官方性质的事业法人,或是某些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主管部门之间的利益相冲,每个部门从各自利益出发规定相关监管措施,致使整个招标代理机构监管体制不顺,监管力度下降。这就会在招标活动中出现矛盾,导致招标代理机构在应对招标问题时无从下手。工程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