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表二: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单位(盖章):区安监局
审批事项名称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事项是否属于并联审批类:
□是否
是否即来即办事项(即当天办结的事项)
是□否
事项属于企业类还是个人类
企业类□个人类□其他类
审批事项类别
□许可非许可审批
审核业务科室
安监二科
负责人
曾臻
负责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67560190
承办人
龚海林
承办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67560190
受理地点(是否在大厅)
否
受理人员
受理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审批程序
1、到区安监局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
2、区安监局审查资料
3、发证
法律依据(含设定依据和实施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
《重庆市易制毒化学物品管理办法》(渝府令[2002]138)
申报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
(二)单位主管人员、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标准和其他条件。
申请表格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申请书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
区安监局
所出证照或批准文件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申报材料:(材料名称需简洁规范。材料收原件还是复印件、份数,是否盖章,是否附光盘或电子文档,是否需报送申请表格,报送图纸的是蓝图还是白图等要求在材料名称后面括号注明):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申请书》;(一份,盖章)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副本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五)产品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