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政工程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表4
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管理费费率(%)
利润费率(%)
1
土方工程
、道路、桥梁、隧道、构筑物工程: Σ(分部分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人行道块料面层、桥梁装饰、交通设施、给水、燃气、排水工程:Σ(分部分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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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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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桥梁、隧道、构筑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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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
人行道块料面层、桥梁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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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
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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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
给水、燃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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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
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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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计算规定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计算。
1、按照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土建、安装、仿古)、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等及其相应费用定额执行时,所调增的定额人工费按独立费计算。
2、使用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若配套200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执行时,所调增的定额人工费按独立费计算;若配套"05年费用定额"执行时,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05年费用定额"的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3、执行"05年消耗量定额"者,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05年费用定额"的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4、执行"07年市政消耗量定额"者,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07年市政费用定额"的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二)"05年费用定额"和"07年市政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计算。
1、管理费及利润计算:应按照本规定各专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的费率区间和费用定额的规定计算。
2、工程定额测定费按照本规定的费率和费用定额的规定计算。
总说明
一、《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八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市政管网工程、第六章钢筋工程、第七章拆除工程、第八章其他相关项目、第九章措施项目。
二、《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预算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制定企业定额的基础,也可作为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203-1999)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11-2000)
5. 《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
6. 《市政工程劳动定额(合订本)》(1997)
7.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1992)
、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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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六、人工工日的消耗量的确定:本定额人工工日按不同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划分为市政综合工日(一类)、市政综合工日(二类)、市政综合工日(三类)。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的损耗。
。
、价值少的材料合并为其它材料费。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 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