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室内装饰设计合同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设计内容:
设计面积:
设计规格:
文件名称
张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 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付设计定金合同总额 40 ℅,计元。
2、乙方提交方案,甲方三工作日内应付款合同总额 40 ℅,计元。
3、工程开工三工作日内,甲方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 20 ℅,计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7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定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2%/天。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有四次去现场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设计师出现场,则按500元/天收取费用。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