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山西新临钢钢铁有限公司
发布
2006年4月18日实施
2006年4月17日发布
炼钢厂非计划停浇管理考核办法
Q/LG
Q/ZY-05-02-15-2006
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山西新临钢钢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前言
本标准由炼钢厂生产技术科提出。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科科长张保师审核。
本标准由炼钢厂主任工程师杨建洲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产技术科。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科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海江王小平张志华孟宪森。
本标准2006年4月首次发布。
炼钢厂非计划停浇管理考核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停浇责任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炼钢厂连铸线中包非计划停浇责任划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炼钢厂经济责任制
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分钢种操作规程
品种钢生产方案(或操作要点)
3 实施细则
设备原因造成的停浇,根据设备管理职责进行责任划分,谁影响谁承担相应的责任。
钢水未能及时接上所造成的停浇,由当班调度组织当班工艺监督工及需要参加的相关人员根据实际过程进行判定,当班划清责任并签字确认。
由于调度组织不当使钢水未能及时连上而造成的停浇,停浇责任由调度承担。
由于操作失误造成的停浇及回炉,由该操作单位承担。
:
、浇注时间、到站温度符合要求,结瘤由责任单位承担;每炉有1/3时间低于规定拉速造成的回炉、停浇由相关连铸车间承担。
如果生产需要压钢,调度通知监督工对压钢的炉次做好记录,谁影响谁负责;
若钢流跟不上,中包温度低于规程下限,而此时下炉又可接上,连铸线应及时将此炉余钢回炉。回炉余钢责任划归上道工序,否则,有条件更换接下炉而未能及时处理造成的停浇,责任归该连铸线。
由于等钢使中包温度低造成的断拉及回炉,谁影响谁承担。
、包况良好,但大包套眼严重造成的中包结瘤停浇,责任归上道工序。
钢包
由于包况不良(黑包、喷补包、包内有残渣、),若未按规定烘烤造成的低温结瘤、断浇回炉由相应单位承担,若已按规定烘烤,则参考以下情况进行责任划分:
包况不良,精炼已通知,冶炼也按要求上浮出钢温度的,精炼、冶炼各承担一半责任;
包况不良,精炼已通知,冶炼未按要求上浮温度,冶炼承担全部责任;
包况不良,精炼未通知的,精炼承担全部责任;
因包况不良造成的钢水流动性差产生的结瘤、回炉责任精炼、冶炼各承担一半。过精炼炉的由精炼全部承担。
大包不能开浇责任划分:
生产车间操作失误导致大包未开浇或出现大包事故,责任由生产车间承担;
生产车间操作正常(注:),责任由精炼车间承担;
所有中包事故(包壁发红、穿钢、漏钢、钢包底变形严重等)导致的停浇,责任由连铸承担;
连铸线中间包连浇时间达到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中包连浇时间上限但连浇炉数未达到经济责任制考核的最低炉数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