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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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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实施办法.doc

上传人:shijijielong001 2019/3/1 文件大小: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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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实施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实施办法(桂办发〔2017〕3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强我区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八桂学者是指受聘于自治区批准设置的八桂学者岗位的高层次领军人才。第三条在八桂学者项目中设立八桂青年学者岗位,面向海内外全职引进或立足本地培养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第四条八桂学者制度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实施,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自然科学与技术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八桂学者和八桂青年学者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八桂学者和八桂青年学者岗位设置,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高度对接。主要遵从以下原则:(一)坚持重点突出,向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着力在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特色农业、大健康产业等领域,加快集聚领军人才,领衔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新发展名片。(二)坚持强化支撑,以我区优势企事业单位为依托,与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高水平创新研发平台、高水平大学等重要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相结合。优先支持地方特色和优势突出、原创性较强、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引领带动作用明显的学科、项目和工程,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知名品牌,市场广阔、效益突出的企事业单位。(三)坚持加强统筹,统筹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发展需要;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同等对待。第六条实行岗位动态管理,全区共设置150个左右八桂学者岗位,50个左右八桂青年学者岗位,形成以八桂学者为核心和以八桂青年学者为骨干的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第七条将设岗与选才紧密结合,可以先设岗再引才,也可以因人设岗,力求人岗相适,科学配置创新资源。第八条八桂学者和八桂青年学者设岗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支持设岗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八桂学者、八桂青年学者及其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二)拥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重大科研、工程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或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三)拥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条件,能够保证八桂学者、八桂青年学者及其团队开展创新活动的实际需要。(四)产学研用结合紧密,具备与国内外研究机构联合研究开发的条件,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础较好。第九条八桂学者和八桂青年学者岗位设置与人才选聘工作统筹实施,一般每2年组织申报一次,八桂学者岗位每轮设置期限为5年,八桂青年学者岗位每轮设置期限为3年。第十条八桂学者的岗位职责主要是:(一)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本岗位创新发展规划,为全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二)组织申报并主持实施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自治区重点科研课题、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三)推进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带领创新团队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提升本行业本领域在国内外的地位和影响力;(四)负责所带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带动本行业本领域人才梯队建设;(五)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在申报和主持课题项目的层次、数量以及带培团队、建立梯队等方面,八桂青年学者参照八桂学者的条件,同时适当降低要求。第十一条每个岗位可以由八桂学者或者八桂青年学者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配备或者由设岗单位支持配备一定数量的科研技术骨干,组成创新团队。科研技术骨干的岗位职责是:(一)协助制定和实施本岗位创新发展规划;(二)参与课题和项目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三)协助加强创新团队建设,推动本行业本领域人才培养。第三章选聘办法第十二条八桂学者分全职、非全职两类。全职八桂学者每年必须在设岗单位工作9个月以上;非全职八桂学者每年要有1个月的连续到岗工作时间,且每年累计到岗工作3个月以上。聘期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续聘,但续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年。第十三条八桂青年学者须全职在设岗单位工作,时间要求与全职八桂学者相同。聘期结束后,可以申请续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也可以申请聘任八桂学者。第十四条八桂学者和八桂青年学者创新团队中的科研技术骨干,可以在设岗单位内外聘请,分全职、非全职两类,区分形式与全职、非全职八桂学者相同。第十五条八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