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制说明
,斜井开拓,以一个综采工作面达到矿井设计规模,配两个综掘工作面,年工作日330天,劳动定员647人,。
一、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矿井从筹建至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按设计规定的全部井巷工程、土建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工程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投资,以及工程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
二、编制依据
(指标)
(1)井巷工程
执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中煤建协字[2007]第90号文颁发的《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基价)》。
(2)地面建筑工程
执行原国家煤炭工业局煤规字[2000]第183号文颁发的《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概算指标(99统一基价)》。
(3)安装工程
执行原国家煤炭工业局煤规字[2000]第183号文颁发的《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概算指标(99统一基价)》。
(4)窄轨铁路
执行原国家煤炭工业局煤规字[2000]第48号文颁发的《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99统一基价)》。
(5)公路工程
①场外公路工程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颁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
②场区道路工程(含专用场地)
执行原国家煤炭工业局煤规字[2000]第183号文颁发的《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99统一基价)》,不足部分以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布的《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
(6)煤炭建设凿井措施工程费
执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中煤建协字[2007]90号文颁发的《煤炭建设凿井措施工程费概算指标》。
(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执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中煤建协字[2007]90号文颁发的《煤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规定》。
(1) 煤炭工程按照中煤建协字[2007]第90号文和原国家煤炭工业局煤规字[2000]第48号文颁发的各类定额(指标)基价(人工工资单价)执行,做为取费基数。
(2)公路工程按照《山西省交通厅执行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执行。人工费标准为:。
材料价格采用《山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不足部分采用询价。
设备价格采用询价,非标设备按《煤炭工业非标准设备(件)加工产品价目表》并按当地现时价格调整主要材料价格和人工费,同时计取相关费用。
(1)设备运杂费
按设备原价的6%计算。
(2)材料运杂费
按材料原价的8%计算。
按设备价值的1%计算。
矿建工程:执行中煤建协字[2007]90号文规定。详见表一。
土建和安装工程:执行煤规字[2000]第48号文规定。详见表二。
公路工程: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01-2007)及《山西省交通厅执行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详见表三。
地区价差调整系数执行煤邯价字[2010] 58号《关于对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