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无障碍乘客住宅电梯技术参数要求电梯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急救功能,消防功能和无障碍通行功能,同时对建筑入口,入口平台,电梯及侯梯厅、无障碍住房过时进行无障碍设计,住宅电梯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设置:1、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电梯,电梯载重量:1000KG以上。2、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户口层楼面积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额定载重量630kg及以上的电梯,轿厢允许运送童车和轮椅;额定载重量:1000kg及以上的电梯还能运送家具和手把可拆卸的担架。3、7-11层住宅每单元可设一台电梯;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12-14层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1台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或屋顶联通。4、2、3条规定设置的电梯,在不超过一个楼梯可抵达的情况下,应至少有1台电梯保证手把可拆卸的担架平放进出(最小尺寸为:1100mm*2100mm)候梯厅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如下:;-;;显示与音响能清晰显示轿厢上、下运行方向和层数位置及电梯抵达语音报站音响;每层电梯口应安装楼层标志,电梯口应设提示盲道。电梯轿厢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如下:;;-;-(双套操纵盘);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和报层音响。窗体顶端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