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
(2011年-2015年)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开端,对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应对我县幼儿入园高峰,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建设了一批具有区域引领作用的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县共有各类幼儿园所。其中,公办幼儿园所,民办幼儿园所;已注册的所,未注册的所;省级示范园所,乡镇中心示范园所;在园幼儿人,幼儿学前一年、二年、三年入园率分别达到96%、98%、95%;幼儿教职工人,其中,公办教师人,代教人。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县政府近五年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总投入达到余万元。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随着适龄人口的变化、以及人民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规模出现萎缩,各类幼儿园数量有不同程度地减少。农村学前教育存在发展不均衡,管理体制和机制尚未完善,办园条件有待提高等问题。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市的具体部署,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做到确保公益、促进均衡、提升内涵、激发活力。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办园条件基本均衡、入园机会均等的学前教育;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为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提供有效的教育服务,使从出生至6岁的儿童健康成长。   
   (二)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初步形成条件均衡、质量优异、具有新绛地域特色的学前教育体系。到2015年,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师资队伍日趋优化,%以上,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95%以上的0-3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每年接受4次以上有质量的科学育儿指导。
 
(三)基本任务
2011—2015五年,,新建、改扩建、改建公办幼儿园所,总建筑面积万㎡。投资万元配置相应要求的大型活动器械,逐步配备配齐余名幼儿教职工。
——2011年,,新建、改建、扩建36所公办幼儿园,㎡。启动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200余名幼儿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民办幼儿园扶持规范工程,%,入园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2012年,投资4370万元,新建、改建、扩建47所公办幼儿园,㎡。完成60%的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办标准化幼儿园提升建设任务,培养培训幼儿教师300人,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70%。幼儿入园率达到96%,解决入园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2013年,,新建、改建、扩建25所公办幼儿园,建筑面积2万㎡。全面完成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任务。培养培训幼儿教师300人,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80%,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5%,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不断巩固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水平。
————2014到2015年全乡幼儿学前教育投入资金进一步加大,教育体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规模进一步扩大,教学设施和设备将更加完善,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全乡适龄儿童将都能很好的接受学前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
1、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政府负责对全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宏观规划、政策扶持、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教育、财政、建设、人事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乡镇政府承担本区域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负责筹措经费,提供场所设施,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协调发展。
2、完善县托幼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落实县、乡镇相关部门的职能,做到专人负责,分工到位,定期检查,限期完成。
3、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各乡镇要把本计划的目标纳入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人口出生变化的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本计划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