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莞市中堂镇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TJZ201012项目名称: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中堂分局采购执法车项目使用单位: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中堂分局二○一○年八月六日目录第一部份招标公告第二部份注意事项第三部份采购内容第四部份谈判流程及标准第五部份报价文件格式第一部份招标公告各投标人:东莞市中堂镇采购中心受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中堂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中堂分局采购执法车1辆以询价方式采购(项目编号:ZTJZ201012),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具体招标安排如下:一、洽购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8月6日至2010年8月22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洽购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中堂镇政府大院一楼中堂镇政府采购中心。洽购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3、,再凭财政收款单据到中堂镇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询价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回)。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1、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0年8月23日 9:30:00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8月23日9:45:003、开始谈判时间:2010年8月23日9:45:004、询价谈判地点:中堂镇政府采购会议室三、联系人:黎生办公:(0769) 手机:霍生办公:(0769) 手机:传真:(0769)东莞市中堂镇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年八月六日第二部份注意事项投标单位基本条件:1、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经营投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有能力提供投标文件规定的服务的,且在东莞辖区内有定点售后服务机构的法人或组织。2、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和司法机构作出停业整顿或不能参加相关报价或以上的违法记录。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二、采购方对货物的要求1、汽车均需上门交货,供应商均需提供包修、包退、包换等售后服务。东莞行政区域以外的供应商必须按照使用方要求的地点进行验车,所需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汽车必须全新、原装,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如属进口汽车,还需具有国家进口商品检测合格证明,所需资料齐全。3、成交供应商须协助使用方办理上牌及办理定编证等手续,东莞行政区域以外的供应商,必须按照使用方要求的地点进行交车,所需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三、报价要求:1、报价含一切税费,必须以人民币作为报价和结算货币。2、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追加任何费用。3、供应商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一致。4、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5、报价应包括:(1)车辆购置费(车身价);(2)上牌费;(3)运保费及所需的关税(含增值税)及商检费用;(4)售后服务费。注:报价要求以《采购货物一览表》的配置及性能要求为准,并须在报价清单上详细分项填报各项费用。四、报价文件:1、供应商应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正、副本分别密封。在密封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注明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及注明“于2010年8月23日9:45:0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一旦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必需包括:(1)谈判承诺书;(2)报价表总表;(3)汽车详细配置及报价清单;(4)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东莞行政区域以外的供应商需提供在东莞行政区域内维修服务点的证明); (5)车辆彩图;(6)从业人员及技术状况;(7)技术、规模、销售业绩和经验;(8)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9)合同书样板(由投标人编制,只作参考,以正式签定的合同为准);(10)其它优惠条件或需说明的其它内容。※报价人须如实详细提供以上投标文件,提供不详或不实的投标文件无效。 2、报价文件第1至10项必须书面打印材料并装订成册配上目录,主要页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法人单位公章,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档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报价文件应密封好后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内送交东莞市中堂镇政府采购中心,迟到者拒收。五、谈判之日,供应商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必须出具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八、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编制,包含有要求提供的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询价流程等内容。其中包括: (1)招标公告(2)注意事项(3)采购内容(4)谈判流程及标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