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校产学研结合机制创新研究【摘要】高效科研成果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但许多科研成果仍未得到有效运用。本文分析了目前产学研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对策,指出高校、政府和企业在产学研合作机制中应起到的作用。【关键词】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机制创新产学研合作起源于1862年美国颁布的《莫里尔法案》,此法规定获赠土地的大学有义务从事农业和机械业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培养相应的人才。之后又通过《赫奇法案》和史密斯-雷佛法案(Smith-LeverAct),都以配套经费的方式,强调大学应配合企业需求,进行相关应用性的研究及实验。自美之后,世界各国相继推出相关产学研合作政策,致力于推动产学研合作。中国编辑。一、目前存在的问题据了解,我国从1985年至今已拥有专利成果300余万项,XX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居世界第四位,但专利成果的实际转化率不足20%。中国高校每年的科技成果量在6000~8000项之间,但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不足1/10。目前在产学研合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不愿进一步考虑和进行成果的转化工作。因为从事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可以使科研人员自由探索,发挥其探索精神、满足好奇心,又可以取得科研成果——论文或研究报告,更主要的是这样的研究没有风险。但若将科研成果转化,就会面临两大难题。一是时间长,所需投入大。就自然科学来说,从基础研究到开发中试、从出成果到实现商品化,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而且转化中各环节的投入是呈几何级数增长的。一般而言,研究、开发、商业化生产的经费投入比为1︰10︰100。也就是说,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代价是递增的,需要的资金支持越来越大。资金投入的有无与强弱往往是成果转化能否成功的关键。由于科研院所基本上没有能力独自实现成果的中试和转化,从而造成了大量“半成品”待字闺中。二是科研成果转化风险大,从基础性研究到开发、转化,这中间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台阶都充满了风险,被称为“死亡之谷”,而科研人员本身还不具备承担风险的能力,相关政策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社会还需营造一种宽容失败的氛围。这也是不少科研人员为什么不愿“往前跨一步”,仅仅满足于发表论文、评职称,津津乐道于成果通过鉴定、达到了”的一个重要原因。 ,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的技术也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但合作的过程却比较艰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产学研合作中各方的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理,各方对技术价值的认可有较大分歧,预期收益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合作初期各方都有积极将成果转化的热情,容易达成协议,但随着合作项目的进行,在看得见的利益或风险越来越近时,常常会发生不愉快,使得合作各方分道扬镳。不能处理好双方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就会使参加合作的组织不仅不能赢得应有的利益,还可能由于内部人员的流动而导致更大的利益损失。二、原因分析笔者以为,造成目前一方面大量的科研成果“待字闺中”,另一方面,企业的创新需求又难以满足的状况,主要原因在于: ,目前对高校和科研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有一定的片面性。高校科技成果的价值是以获得经费的多少,发表论文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