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课程论文
《浅谈城市交通规划》
院(系)名称
工学院建筑系
专业名称
城市规划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浅谈城市交通规划
城市交通规划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分三方面:其一,要根据城市在规模、性质、功能定位方面的特点确定交通模式的选择,以此确定城市交通的主导模式,如上海、东京、纽约等世界性大都市的公共轨道交通主导模式,洛杉矶的私家车快速道路网络模式,广州、北京的“私家车+公共交通”的复合模式等。其二,要对城市的交通流量进行预测,并分析其流动规律和对不同交通方式的需求量,如通勤半径、高峰流量分布、空间强度分配、私家车出行比重等,以此确定不同空间地域和节点的路网建设等级和密度,以及运力的配给和交通管理的具体要求。其三,要与城市空间功能布局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紧密结合,合理有效分配交通用地指标。
  城市交通规划要提升城市的宜居水平,因此在路网布局和等级设置、交通模式选择、交通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城市发展现状,满足城市生产生活对运输的需要。但交通规划与能源、供排水等基础设施规划具有共同性,即建设周期和使用周期都较长,无法随着城市的扩展进行动态的调整扩容,因此不能采取“以需定供”的规划模式,而要根据人口和城市发展的预测来超前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应超前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0—15年,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结构调整和增容空间。可以说,只有具有前瞻性的交通规划才是具有合理性的交通规划。
  从微观看,交通规划的合理性还体现在路网结构体系的完善性上,一方面,过境公路—城市快速公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分支路的结构比例和空间分布要合理;另一方面,路网的结构形态也对城市交通效率影响很大,棋盘式、放射状的开放型路网系统易于疏解交通流,而环状和带状的交通路网结构则易于造成交通拥堵。北京的路网体系在上述两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目前正在改善调整中。
  城市交通规划监督和管理首先体现在制订规划的环节。在制订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特征及发展趋势,这就要求政府综合行政部门全程参与,同时还要充分体现民意,合理协调社会群体的交通需求和利益。在城市规划的制订和调整中,还需要充分考虑交通建设与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