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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建筑房地产企业热点问题聚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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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建筑房地产企业热点问题聚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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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建筑房地产企业热点问题聚焦.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建筑房地产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15层(100007)
010 6279 9199 dachenglawyer@
一、侵权责任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五章产品责任
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
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
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 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 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15层(100007)
010 6279 9199 dachenglawyer@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15层(100007)
010 6279 9199 dachenglawyer@
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
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
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
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
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15层(100007)
010 6279 9199 dachenglawyer@
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15层(100007)
010 6279 9199 dachenglawyer@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
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
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