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4
文档名称:

中小企业私募债相关法规.docx

格式:docx   页数:144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中小企业私募债相关法规.docx

上传人:精品文档 2013/10/24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中小企业私募债相关法规.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目录
2
(试行) 2
2
2
(参考文本) 2
 (机构适用) 2
2
2
2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登记表 2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工作表 2
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要求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名册报送格式 2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认知书模板 2
:XX 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合格投资者名单报送格式 2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协议 2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内容与格式要求 2
:转让服务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要求 2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专题解读(之一) 2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专题解读(之二) 2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专题解读(之三) 2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专题解读(之四) 2
2
2
2
2
-2号 2
2
11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2

上证债字〔2012〕176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拓宽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实施。
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限于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且未在本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拓宽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第三条发行人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债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第四条发行人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制定偿债保障等投资者保护措施,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发行人应当保证发行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条私募债券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为私募债券相关业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条私募债券在本所进行转让的,在发行前应当向本所备案。本所接受备案并不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七条本所为私募债券的信息披露和转让提供服务,并实施自律管理。
第八条私募债券的登记和结算,由中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其业务规则办理。
第二章备案及发行
第九条在本所备案的私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