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lcs.
文件编号:LHL-01-0179
发文日期:2001/7/31
拟文人:何小平
审核人:鲁灵敏
审批人:王晓岩
(试行)
1. 目的
规范公司退休员工返聘原则、审批工作流程,明确返聘员工的返聘待遇,制定本规定。
2. 定义
退休返聘:指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联想员工,由联想集团聘任继续
工作。
3. 适用范围
集团所属各分部、各大区、各部门,聘用从联想集团退休的员工时,适用本规定。
4. 原则
. 符合公司战略要求的重要岗位的退休员工,且短期内无后备人选;
.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极强的责任心,能够很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 身体健康,能够按要求坚持到岗工作;
. 返聘后应从事原岗位工作,返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5. 返聘条件
. 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国家承认的或公司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该专业深厚的理论知
识和科研开发能力,为公司该专业的带头人,所开发项目在退休前无法完成。
. 管理岗位人员:有深厚的管理知识及实际管理操作经验,对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管理风格有
深入的理解,有较强的本部门战略目标制定能力及战略目标实现能力,所负责管理的事务在
退休前无法完成。
. 市场工作人员:熟悉市场发展规律,有较强的市场分析及市场开拓能力,所负责的业务对
公司的利润贡献较大或正处于较快的增长阶段。
6. 返聘流程
. 对于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上述原则和条件,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拟返聘的,须在员工
退休前1个月提交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员工调配处审核;
. 人力资源部结合岗位设置及部门人员安排情况提出意见,报主管人力资源的总裁室成员批
准;
. 批准后,由所在部门、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