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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西北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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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西北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夏风如歌 2015/10/16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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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西北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西北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引进对象与基本条件
第一条引进高层次人才要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需要,突出重点,确保质量。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学科范围主要是:学校战略发展重点建设的学科,学校急需发展的新兴或交叉学科。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
3、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成绩显著者;
5、获得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大学博士学位并取得突出成绩者;
6、其他取得突出成绩的特殊人才。
第三条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年龄一般应在50岁以下,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成绩显著者年龄一
般应在45岁以下,获得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大学博士学位并取得突出成就者、其他取得突出成绩的特殊人才的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
第四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与科研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所从事学科或所研究方向的发展和建设规划,带领本学科或研究方向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能申请和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金、“863”和“973”等跨学科研究项目以及对国民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前沿课题,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能开设并讲授本学科的核心课程(本科生、研究生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等)以及其他前沿课程。
第二章引进人才待遇
第五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在住房、安家费、科研及实验条件配套费、工作助手等方面提供优厚的工作与生活条件。
第六条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1、提供160平方米以上住房,按校内政策购置;
2、安家补贴费30万元;科研及实验条件配套费:文科60万元,理工科100万元;
3、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协助安排工作。
第七条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1、提供130平方米以上住房,按校内政策购置。
2、安家补贴费15万元;科研及实验条件配套费:文科30万元,理工科50万元。
第八条“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突出成就者
1、提供13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按校内政策购置;
2、安家补贴费10万元;科研及实验条件配套费:文科15万元,理工科25万元。
第九条获得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大学博士学位并取得突出成就者、其他取得突出成绩的特殊人才。
1、提供13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按校内政策购置;
2、安家补贴费6万元;科研及实验条件配套费:文科8万元,理工科15万元。
第十条获得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大学博士学位并取得突出成就者,其他取得突出成绩的特殊人才,符合我校特评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可申请特评教授职务;符合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