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成都理工大学课程替代及免修申请表学号姓名班号学院专业申请替代、免修课程已修读课程课程替代、免修课程名称学分课程名称学分成绩申请原因(可另附证明材料)学籍教务员签字:日期:年月日系主任审批意见签字:日期:年月日学院审核意见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教务处审核意见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请附相关证明材料。教务处制表《成都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成理校教)节选第十六条学生有以下情形者,可以申请课程免修,通过课程免修,可获得该课程学分,但不计成绩及绩点。(一)通过在其他高校学****参加第三方教育机构培训、自学等途径确已掌握必修课程的内容,参加相关考核达到有关质量标准要求,可以在开课后的一周内向所在学院申请免修。申请课程免修需提供参加相关学****的证明与考核成绩单。(二)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军训、体育课的学生,经校医院检查证明,可以申请免修军训、体育课。(三)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体育、军训课程。第十七条非英语专业学生至开课时止,两年内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达到75分者,持相关考试成绩单原件可申请替代英语课程,其英语课程成绩以所持成绩单标称的成绩计入学籍档案(折合成百分制),同时获得英语课程的学分。非英语专业学生至开课时止,两年内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托福、雅思、GRE、GMAT、PETS-5或相当难度考试的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达到65分者,持相关考试成绩单原件可申请替代英语课程,其英语课程成绩以所持成绩单标称的成绩上浮5%计入学籍档案(折合成百分制,取整;最高为100分),同时获得英语课程的学分。非外国语言类专业学生其他外语课程的免修参照英语课程的免修执行。第十八条学生因学籍异动等原因,培养方案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新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学籍异动前已修课程可按以下要求予以认定:(一)原已修合格课程与新专业培养方案中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不需重新修读,直接认定;(二)原已修读合格的高学分课程可以冲抵新专业培养方案中低学分相近课程,其多出学分可以作为公选课学分认定;(三)原已修读合格的低学分课程,能够达到新专业培养方案中相同或相近课程2/3要求的,可以冲抵高学分相近课程,其不足学分可以由其它已获的选课学分补足;(四)其他无法冲抵的课程,可作为选修课程学分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