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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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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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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杭公消〔2006〕91号转发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市)消防大队:现将省消防局《转发公安部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公消〔2006〕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支队防火处指导科。二○○六年六月二日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浙公消〔2006〕63号转发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现将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省局。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警官培训基地:为贯彻落实刘金国副部长4月1日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基础建设暨火灾隐患总结部署和春季防火工作会议上关于建立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挂牌督办及立销案工作机制重要讲话精神,在广泛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制订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已经部、局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部局。公安部消防局二○○六年五月十三日抄报:刘金国副部长。抄送:本局领导,各处、室。昆明、西安、乌鲁木齐消防指挥学校,南京消防士官学校。中国消防协会,《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中国消防》。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 (试行)第一章判定和立案第一条[定义]本办法所称重大火灾隐患,是指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下列情形:(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的;(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六)其它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形。第二条[判定依据]判定重大火灾隐患依照本办法及其《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进行。有关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发布实施后,依照该标准判定。第三条[火灾隐患发现]消防监督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核查群众举报、投诉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应当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中详细记明,并收集建筑情况、使用情况等能够证明火灾危险性、危害性的资料,并在2日内书面报告本级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第四条[判定程序]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人对消防监督人员报告的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组织集体讨论;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由支队(含支队)以上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应当根据需要邀请当地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相关技术专家参加。第五条[判定]经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第二条、第三条情形之一,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应当提出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意见,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第六条[会议纪要]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应当形成会议记录、纪要。会议记录、纪要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会议主持人及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技术职称;(二)拟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事实和依据;(三)讨论或论证的具体事项、参会人员的意见;(四)具体判定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五)集体讨论的主持人签名,参加专家论证的人员签名。第七条[立案]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报本级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及时立案并制作《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自检查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送达。组织专家论证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送达。《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应当抄送当地人民检察院、法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上一级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第八条[报告政府]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和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情况。第二章督促整改第九条[跟踪督导]公安消防部门应当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根据单位的需要提供技术指导。第十条[提请政府督办]下列单位或者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自身确无能力解决,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及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列入督办事项或予以挂牌督办,协调解决:(一)医院、养老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车站、码头、地铁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二)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