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9专项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为了更好的落实学校的制度化建设,完善财务管理,2009年经费支出本着“权力下放,中心下移”的管理思路,经费砍块后各部门可根据自行需要自主管理的原则,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自行使用。经费的构成:实验消耗品及低值易耗品、办公经费、学办经费、支部经费、差旅费。经费使用的原则:计划使用、超支不付、当年用完、不转下年。经费的使用办法1、实验消耗品及低值易耗品。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或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凡符合长春市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在采购前经过论证,经校长审阅后,经市政府采购部门批准方可采购。使用时按《专项经费使用流程》办理。2、办公经费、学办经费、支部经费、差旅费,按照现金管理条例执行,现金报销标准为1000元,超出此标准一律转帐付款。四、经费的使用要求1、要持完整的原始凭证即收据或发票的接收单位名称是否符合;凭证联数是否正确;填制单位是否签章;有无税检章;经办人是否签章、数量、单价及大小写金额是否准确,如有缺项财会不予报销。2、收据或发票不允许用圆珠笔或钢笔直接填写,应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3、原始凭证的背面要有验收人(或入库单)、经办人、处(室)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校长签字方能报销。4、办公费的借款与报销时间不允许超过一个月。5、差旅费报销的具体规定①出差前,在校领导批示的文件上要标明差旅费的出处,即是学校支付还是在各系部定额差旅费中支付。②乘坐飞机或空调火车必须由校长批准,否则财会将按文件规定的火车直线路程核算差旅费。③出差人员的交通费按[2006]227号文件规定,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乘坐火车可享受软席待遇。④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省外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省内每人每天伙食补助15元。⑤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2006]227号文件规定执行,局级每人每天300元,处级每人每天150元。以上专项经费在使用时请按照《系部经费使用流程》、《差旅费使用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