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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环境生态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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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环境生态论文.doc

上传人:镜花水月 2019/3/9 文件大小:1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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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环境生态论文.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环境生态论文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 文/刘景红徐晓伟吴朝政袁祚涌近几年重庆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递增,截至2015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461万辆,其中汽车279万辆,在全国汽车保有量超过200万辆的11个城市中排名第五。据统计,近年来重庆市交通污染源占比呈不断上升趋势,2015年已成为首要大气污染源,%。为了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环保管理,重庆市成立了专门机构,制定了地方法规,出台了地方标准;以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委托为抓手,将尾气排放检验纳入环保管理;推进全市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建设,统一了全市检验方法;建设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平台,将全市建成的检验机构纳入监控平台管理,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加强法制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地方法规修订了《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于2010年3月经市政府颁布实施,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检验机构资质委托等作了明确规定,为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制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委托管理规定2009年,根据环保部相关规定,印发了《重庆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定期检测机构资质委托规定》,明确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委托的有关程序及规定,开始对机动车排放检验实施环保资质委托。2010年,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机构全部获得重庆市环保局的资质委托,实现了机动车排放检验环保管理从无到有的巨大转变。制定颁发《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5月,重庆市印发《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对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行为、联网管理、群众投诉等作了详细规定,对机动车排放检验主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对检验过程中用其他车辆代替应检车辆、篡改检验结果等具有主观故意的违法违规行为按《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上限50万元进行处罚。强化技术手段统一机动车排放检验方法推动实施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排放检验为使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更真实可靠,2010年,重庆市主城区和四个创模影响区开始实施简易工况法排放检验,并出台了简易工况法检验地方标准。四个创模影响区简易工况法检测线于2011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2013年起,重庆市分批在远郊区县推进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的62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均具备简易工况法检验能力,实现了全市检验方法的统一。提高监督管理科技水平建成机动车排放检验监控系统,利用日常监控加强检验管理。2011年,重庆市建成主城区机动车排气检验信息平台,市级环保部门与主城区检验机构联网,实现检验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检验数据的实时共享,为有效监控机动车排放检验质量提供了科技手段。2013-2015年,在逐步推进简易工况法检验的同时,全面完成重庆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全市机动车排气检验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和处理,在线打印检验报告和核发环保标志。2016年初,信息平台启用汽油车稳态工况法采样管预警、判定结果预警、判定指标预警等7项预警控制功能,对不按国家和重庆市规范检验的机动车进行锁定,限制排放检验报告打印和环保标志核发,探索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行为的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为建立检验机构巡查制度重庆市区环保部门联动,建立日常巡查制度。2011年起,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