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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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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nhtmtr11 2019/3/9 文件大小: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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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4号【颁布时间】1989年05月31日【生效时间】1989年07月01日【全文】黑龙江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通噪声管理第三章工业噪声管理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第五章社会生活噪声管理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环境噪声,是指在城市市区内从事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产生的干扰周围地区人们生活、学****工作的音响。其等效声级超过国家《城市环境噪声标准》(见附录)的,称为环境噪声污染。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市区内环境噪声的管理。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本辖区监督管理环境噪声的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按职责权限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应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做好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建设规划时,应将防治、减轻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纳入总体规划,并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将所辖市区划分为相应的噪声适用区域,监督实施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第六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建立固定扰民噪声污染源的申报登记制度,并责成有噪声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措施治理污染。城市环境噪声污染贯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噪声污染源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缴纳超标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主要用于噪声污染源的治理。第七条各有关科研、设计和生产单位应积极研究防治噪声污染的办法,推广和使用低噪声产品。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依照本办法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噪声污染。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认真调查、处理。直接受到环境噪声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造成损害者消除危害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二章交通噪声管理第九条本办法所称的交通噪声,系指各种机动车辆、火车、船舶、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所产生的环境噪声。第十条机动车辆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国家《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的规定。车辆承检单位应将《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列入车辆年检内容。超过标准的,不准在市区内行驶。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的喇叭最大音量,在正向二米处不准超过一百零五分贝。严禁在设有禁鸣标志的路线或夜间(二十二时至翌日六时,下同)鸣喇叭。各城市应在市区主要街道逐步设置噪声自动监测显示装置。第十二条特种车辆安装报警器,必须经过公安部门批准。报警器在非执行任务时不得使用。第十三条进入市区的拖拉机等高噪声机动车辆,必须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第十四条进入市区的火车,应控制使用风笛,不得使用汽笛。第十五条各类船舶在穿越市区内水域航行时,应按船舶安全航行的有关规定鸣笛。第十六条各种飞机不得在市区上空作超低空训练飞行和高度在五千米以下的超音速飞行。第三章工业噪声管理第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业噪声,系指各类从事工业生产活动所产生的环境噪声。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噪声,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并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否则,项目不准投产使用。第十九条环境保护部门有权责成所辖区内造成工业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治理。逾期仍未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限制作业时间或者停止使用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第二十条凡生产有噪声控制标准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经环境保护部门对产品测定合格后,发给噪声合格证,并应在销售产品样本或说明中注明噪声指标。超过标准的,一律不准生产和出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超过噪声控制标准的产品。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噪声,系指各类建筑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环境噪声。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噪声可按工业集中区环境噪声标准控制。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使用高噪声的打桩机、电锯、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施工的,应采取消声防护措施,防止噪声污染。第二十四条除抢险工程外,施工单位夜间不得在住宅区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从事施工作业。因工程需要必须从事上述作业的,须经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第五章社会生活噪声管理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生活噪声,系指除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外,人们日常生活和从事其他社会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第二十六条在市区使用广播喇叭和其它音响设备,必须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室外使用高音响设备招揽生意。在住宅区叫卖者或从事高噪声作业的流动性经营者,不得妨碍当地居民的休息。第二十八条禁止夜间在住宅区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的工具。单位和家庭的娱乐活动不得影响周围单位的工作和四邻休息。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