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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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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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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吉林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1996年11月22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地方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规范我省乡、民族乡、镇(以下称乡镇)人大工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由选民依法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对选民负责,接受选民监督。第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第四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第二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二)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措施以及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四)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八)听取、审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报告;(九)听取、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十)撤销乡镇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一)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十二)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三)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十四)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时,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第六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二次。无选举事项时,会期不少于一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适当增加。经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乡镇人大主席团可以临时召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第七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二个月内,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第八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从本级代表中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通过大会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第九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不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列席会议。第十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主席团决定不作为议案处理的,可以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第十一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期间,可以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出审查意见。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席团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第十二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决定,须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依照本条例规定联合提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并有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依法提出的上述人选提出意见。不同选区选出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候选人。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第十四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选举办法中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中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