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标准溶液的配制、领用制度.doc

格式:doc   大小:54KB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标准溶液的配制、领用制度.doc

上传人:435638 2019/3/9 文件大小:5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标准溶液的配制、领用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标准溶液的配制、领用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为加强质量检验处标准溶液的配制及领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质量检验处全体岗位操作人员及外车间标准试剂的领用人员。基本要求      从事标准溶液配制的人员需持相应的上岗合格证。所用化学药品试剂无异常现象。标准溶液制备水符合GB/T6682中的“三级水”的要求。制备标准溶液所用的玻璃计量器具必须符合A级要求。天平经检定合格。制备标准溶液的容器应清洁,与溶液无反应。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  标准溶液岗位人员按分析检验规程实施配制,所配标准溶液的浓度与计划浓度之差不超过5%,标定时的平行试验不得少于8次(2人各做4平行),标准溶液的管理      贮存标准溶液的容器应符合GB601,GB602标准要求。配制好的标准溶液应贴标签,标明溶液的名称、浓度、配制日期和有效截止期。各种标准溶液有效期可根据规程要求以及溶液的性质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标准溶液一旦发现混浊、沉淀或颜色变化等异常时,应停止使用。各分析室无配制标液资格和条件的人员不得用稀释方法改变标准溶液原有的浓度。超过有效期的标准溶液应停止使用,重新标定或改作非标准溶液使用。配制好的标准溶液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贮藏室内分类摆放,取拿方便,避免阳光直射。标准溶液的发放与领用无配制标准溶液资格的分析室应从质检处标准溶液配制岗位领用。  领用或盛装标准溶液的容器应清洁、无破损,并事先贴有需领标准溶液的标签。 发放标准溶液必须两人共同发放,发放前需核准所发标准溶液的名称、浓度,有效期与领用瓶标签一致,由发药人主发,领药人复核。 所发放的标准溶液必须在有效期内。所发放的标准溶液需有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发放日期、标准溶液名称、浓度、数量、领用人及发放人、复核人,必要时另附加备注说明。质检处每周一至周四上午为标准溶液发放时间;节假日另行约定。标液岗标定好新浓度标准溶液后通知使用岗位领用,使用岗位领药后立即作对比试验,并做好对比记录,数据对比相符后方可使用,出现异常及时反馈。实验对比由当班该标准溶液使用者负责对比。涉及更改仪器内标准溶液溶度的岗位人员在更换药品浓度时,负责更改仪器中相关参数。标准溶液更换对比实验记录日期对比项目标液名称原浓度及实验结果新浓度及实验结果对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