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岗位和经济现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整改和应负的现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监察、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监察、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是关系到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全层次、全过程的大事,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1)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并应适时修订;(2)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要与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3)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的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4)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专门的员与机构来保障;(5)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等制度,特别要注意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为:(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