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甘政发〔2012〕12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大力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推动全省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重要意义。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工作,是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对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西部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目标,推动甘肃转型跨越、实现富民兴陇大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努力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依据,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目标,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三)总体目标。全省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显著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农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基本解决,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管理体制机制科学规范,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越来越浓。到2020年,幼儿园、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本科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75%以上,专科学校达到50%以上;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到45%和40%以上;基础教育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和省级农村乡镇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数达到6%以上;中小学校长(园长)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高校院士后备人选和拔尖创新后备人才达到一定数量。(四)重点任务。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按标准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优先补充农村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要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和流动机制,采取倾斜政策,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激励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要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吸引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及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任教;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要以促进中青年教师成长发展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培训计划,造就一批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要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重点,建立双语教师培养培训保障机制,建设培训基地,拓宽培养培训渠道,培养一批民族地区的紧缺教师人才;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以数量基本满足办学需要为前提,逐步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素质和专业水平。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五)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法律法规。推动教师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建立教师思想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帮助和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加强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要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要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将师德建设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加大高等学校科研学术规范力度,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惩治查处机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三、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七)认真贯彻落实《教师专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