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docx

格式:docx   大小:73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docx

上传人:aihuichuanran1314 2019/3/10 文件大小:7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扩围之路2017-12-23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的是简易计税方法,按征收率计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符合规定情形的允许差额征税。因其特殊性,对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特殊的规定。一、自行使用专票的基本政策变化(一)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自行开具规定1. 明确禁止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134 号和国务院令第 538 号)第二十一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 不得自行领取专票开具,只能按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 1993 〕 157 号)第十六条明确,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确认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专票。2. 取消禁止性规定小2017 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废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 和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91 号), 自 2017 年 11 月 19 日起,删除了第二十一条中 “ 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规定,因此, 为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领取、 开具专票扫清了政策阻碍。(二)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规定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在上海进行营改增试点,到 2016 年 5 月 1 日全面推开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专票的规定基本一致。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 2016 〕 36 号附件 1 )规定,没有禁止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服务行为不得开具专票,并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专票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因此,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推行自行开具专票没有政策障碍。二、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的变化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从 1994 年开始, 在试点自行开具之前,购买方依规索取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但对税务机关代开专票严格规定。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57 号)对该规定进行了废止,为小微企业代开专票松了帮。2.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国税发 〔 2004 〕153 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票的纳税人。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49 号)实施时,虽然 国税函〔 2003 〕 1396 号还没有废止,但是,在解读中明确, 月初或月中,小规模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时, 尚不能确定其月销售额是否达到起征点。按照现行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票时,应先缴纳增值税税款。从既保护纳税人利益,又保证税款安全的角度,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月销售额不超过起征点的, 当期因代开专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因此,实质上从此开始, 小规模纳税人在起征点以下也可以申请代开专票,并缴纳税款;当期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