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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人社局公服务事项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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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人社局公服务事项登记表.doc

上传人:170486494 2019/3/11 文件大小:3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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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人社局公服务事项登记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商州区人社局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序号服务事项主要内容承办机构联系电话1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商洛市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商财办社[2012]31号:持有《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应向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支付给单位。就业股0914-23355062就业资金给付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商洛市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商财办社[2012]31号:补助各县区的就业专项资金,在收到上级资金分配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连同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制定出安排使用计划,并根据就业资金管理政策规定及时审核、拨付各项补贴资金。就业股0914-23355063全区就业(创业)培训业务管理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五章、《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六章及根据商洛市财政局、商洛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商洛市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商财办社[2012]31号)、商洛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基本就业补贴资金申报审核业务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商政人社发[2012]148号),区人社部门负责全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并负责区本级就业(创业)培训班的审批、核查、结业证发放等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培训补贴的审核、公示、申报、核拨工作。职业能力建设股0914—2318344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复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拟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省级有关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复验。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隶属关系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省级有关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复验。拟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负责复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914-23356195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及服务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336号)通过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收到证书后,打印并交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发放。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其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分级进行发放和管理。考试合格人员的职(执)业资格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打印并发放。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证书领取通知后,要安排人员及时领取证书,并认真做好相关证书的登记、管理与发放工作,确保证书及时发放到考生手中。考生所填写的《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证书上印鉴,使用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印章。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914-23356196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报名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工作安排,转发省市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文件,在区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宣传,动员报名、逐步审核、公开公示、上报市局。对全区所有工勤人员数据信息进行录入,实行动态管理。机关事业工资股0914-23110647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聘任根据市人社局电话通知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