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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区划调整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单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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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区划调整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单位.doc

上传人:653072647 2019/3/11 文件大小: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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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区划调整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单位.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常州市区划调整中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及人员划转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实施意见》(常委〔2015〕9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原戚墅堰行政区所属的各项职工社保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成建制转入武进区,奔牛、郑陆、邹区三镇所属的各项职工社保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成建制转入市本级统筹区。为保障划转工作的平稳过渡以及各项业务经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如下方案:一、划转范围(一)划转单位及人员。原戚墅堰行政区和奔牛、郑陆、邹区三镇所属的各项职工社保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分别划转至武进区和市本级社会保险统筹区。上述划转单位和人员以2015年12月正常结算的单位和人员为准,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托管单位只转移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转移在职人员和编内退休人员。(二)划转信息。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政策和经办业务需要,确定划转单位和人员需要转移信息的内容和字段,主要迁移单位和个人的基础数据信息,包括单位登记开户信息、人员参保登记信息等。(三)特殊人员及信息。特殊人员包括四类特殊人群(“事改企”改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1-6级伤残军人、企业离休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定补待遇未到退休年龄人员、社保卡信息、医保个人账户金额信息、医疗门诊统筹待遇标志信息等。二、工作安排(一)模拟测试。常武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交换部分测试数据,分别按操作规则进行模拟测试。2015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将参保人员数据信息导入测试库进行完整性和准确性测试,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对待遇享受人员数据信息进行测试,同时对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要会同人社信息部门及时解决。(二)宣传告知。2015年11月20日前,常武两地社保经办机构采取通告和寄信等方式,对划转单位告知社保经办调整注意事项,寄信单位名单以2015年11月社保结算单位与地税比对结果名单为准,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对各自划入单位寄送信件。同时对社保经办关系在原戚墅堰区但税管关系在其他区的单位,根据其税管关系调整其社保经办关系。(三)业务培训。2015年11月底前,市社保经办机构对区社保经办机构、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社保业务培训,确保划转三乡镇能按市本级统筹区经办规程办理相关社保业务。(四),在12月社保业务结算前,常武两地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划转单位网上业务经办。,在12月社保业务结算结束后,常武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各自确定划转单位和人员信息,并相互移交确认。同时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同人社信息部门对转出人员作暂停参保处理。(五)。2015年12月2日,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会同人社信息部门将划转单位信息由后台批量导入系统,并做好相应标识。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和人员经市人社局、财政局确认后,由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在前台进行标识处理。(1)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划转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人员信息,由区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前台导入工作,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提供业务操作指导。(2)划转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信息和退休人员待遇信息,需参保单位在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携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