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右江区林业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百色市林业局《关于印发百色市林业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百林〔2016〕51号)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区自然保护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右江区开展林业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及破坏森林资源等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根据自治区林业厅5月5日召开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开展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毁林开垦、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活动的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办、惩处和整治一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监督管理,制定规范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相关办法,形成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整治范围和对象(一)整治对象。我区大王岭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以及澄碧河市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毁林开垦、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活动。(二)重点整治范围。按照自治区林业厅桂林发〔2016〕13号)文件要求,一是整治违法违规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的采矿、探矿、旅游开发、交通、水电、风电等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二是整治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毁林开垦、盗伐滥伐林木等各类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三是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未依法履职、失职渎职或履职、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行为。三、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右江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组长:李鹏区林业局局长副组长:谢树泉市森林公安局右江区分局局长甘胜煜区林业局总工程师成员:伍婷局办公室主任何明钦局保护站站长梁文忠大王岭派出所所长卢涛林政稽查大队大队长吴少北局保护站副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保护站,主任由何明钦兼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保护站负责,主要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各乡镇(街道)林业站、森林公安、大王岭派出所、林政稽查大队的沟通协调,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报表、总结、汇报等。四、整治形式及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下旬为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10日召开右江区林业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做动员部署,并下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二)案件排查阶段。2016年6月下旬至7月为案件排查阶段。局保护站、林政稽查大队、森林公安分局、大王岭派出所以及涉及自然保护区的乡镇林业站等要在近年来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的非法采矿、探矿、旅游开发、交通、水电、风电等违法项目建设及自然保护区内毁林开垦、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活动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梳理,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认真、全面排查。同时,要全面排查各相关管理机构依法履职、履职不到位或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自然保护区内水电站、道路、输电线路、旅游设施、采石采矿点等人工设施。要按单个建设项目逐个进行排查统计,并详细记录建设项目批准及排查查处情况,并填报附件1《右江区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活动整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