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局城市防汛和日常管理巡查车辆租用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0677-161116-196)采购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局采购代理: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16年1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第三章报价、磋商、成交 14第四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18第五章合同格式 19第六章附件 23第七章评分办法 3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局城市防汛和日常管理巡查车辆租用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0677-161116-196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项目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1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局城市防汛和日常管理巡查车辆租用项目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范围;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7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街楼一楼标书出售处。:①直接购买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临街楼一楼标书发售处联系人:王晨曦②电汇方式: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账号:46732000018**********行号:304471042405【采取电汇或打卡方式购买的,请将电汇底联(打卡回执单)扫描发送至邮箱**********@,并注明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接收磋商文件的电子邮箱、开据发票单位名称】。:300元/份(售后不退)。说明:1)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15日14时30分至2016年12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磋商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磋商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七、: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局地址:聊城市黄河路32号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0635-: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联系人:李淼 联系方式:0635-: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2016年11月3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人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局项目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局城市防汛和日常管理巡查车辆租用项目采购内容:车辆租用。2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范围;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4报价保证金:人民币600元整。5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三副,电子文件一份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15日14时30分至2016年(北京时间)7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磋商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8磋商时间:2016年12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9磋商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磋商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1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联系人:李淼联系方式:0635-2185886邮箱:*************@12政府采购预算:,供应商初始报价超过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13服务期:6个月,自车辆交付之日开始计算。1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车辆使用之日起付款30%;3个月时付款至60%;合同执行结束时付清余款。15优惠政策说明:1)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产品评审价格折扣8%,监狱企业其他产品、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产品评审价格折扣均为6%;联合体参加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