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 16 卷第 1 期
2011 年 2 月
新余
JOURNAL
学
OF
院学
XINYU
报
UNIVERSITY
Vol. 16,NO. 1
Feb. 2011
浅析政府、企业、培训机构三方
在职业培训中的职责与定位
●傅
琼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宁波 3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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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职业培训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作用明显,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政府完善职业培训相关立法,创新管理
体制,规范培训市场、发挥行政监督作用; 企业转变投资观念,认识职业培训的重要性,转变用人和分配观念,将员工技
术技能水平作为分配要素之一并合理选定受训对象; 职业培训机构深入市场,抓住市场需求,选用合适的培训方式,建
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培训质量,才能建立有序、和谐的培训市场,才能构建充满活力的劳动力市场,为社会经济发展
做出巨大贡献。
关键词: 政府; 企业; 培训机构; 职业培训; 职责
中图分类号: C9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 - 6765( 2011) 01 - 0014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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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是指以提高人们的职业技能为目标,直接为社
会生产提供劳动力资源的一种教育和训练形式,包括就业前
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几种形式。一般情况
下,我们将这种教育形式与在学校进行的学历教育相区别,本
文涉及的职业培训,如果非特别指明,一般不包括在学校举行
的与学历教育结合的职业教育。
职业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存在的问题绝不是某个
人、某个部门所能解决的,只有把职业培训各相关因素纳入一
个统一的系统进行整合,明确政府、企业、培训机构三方在劳
动者职业培训工作中的职责与定位,才能真正保证职业培训
的健康发展。
一、政府在职业培训中的职责与定位
政府在社会经济事务管理中具体管什么、管多少以及以
何种方式和手段管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不同历史时
期和具体的社会经济条件确定,政府与市场作用范围的合理
区分通常成为政府职能定位的标准。
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要求政府在培训中承担主
要职能,显然不符合现代政府改革的方向。市场经济的实质
是通过市场对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
要求,并且满足人类自身的需求。在这样一种经济条件下,政
府在劳动者职业培训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 一) 完善职业培训的相关立法。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是一个国家职业培训工作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这一点
已经被许多取得职业培训成功的国家所证明。关键一点就是
应该以完备的法律法规将政府、社会、企业、培训机构、个人纳
入法治轨道,使他们各司其职,权责分明。
( 二) 创新管理体制。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和培训实行的
是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学历教育和部分
职业培训,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
收稿日期: 2010 - 11 - 12
作者简介: 傅琼( 1979 - ) ,女,湖北荆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