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三、收入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一)、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的流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提示】取消上级补助收入。(1)原则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以收付实现制为补充(2)计量①医疗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定入账金额,医院给予的折扣不计入医疗收入。医疗保险机构实际支付金额与医院确认的应收医疗款金额之间存在差额的,除了拒付所产生的差额,应当调整医疗收入。②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按照《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财政授权支付:按照《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其他方式:实际取得补助时确认财政补助收入。③科教项目收入: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④其他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等按照权责发生制基础予以确认,其他收入一般在实际收到时予以确认。科目对照表新科目原科目备注4001医疗收入403医疗收入400101门诊收入40301门诊收入药品收入级次变化药事服务费新增结算差额新增400102住院收入40302住院收入药品收入级次变化药事服务费新增结算差额新增404药品收入药品收入并入医疗收入4101财政补助收入401财政补助收入4201科教项目收入新增4301其他收入409其他收入402上级补助收入取消(二)•核算范围:合并原“药品收入”,不再单设一级科目;•增设二级明细科目;•明确医疗收入确认计量标准;•明确同医保结算差额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