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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一报告》.doc

上传人:changdan5609 2019/3/12 文件大小:16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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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一报告》.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一加一报告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国实施情况2012年3月序言2006年12月13日,第6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是人类历史上首部为保护残障人权利而专门制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是国际社会为保护和促进残障人人权而做出的最新努力。2008年6月26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公约》,同年8月31日《公约》对中国正式生效。中国是首批签署《公约》的国家之一,更是世界上最早倡议并积极推动联合国制定关于残障人权利的国际公约的国家之一,中国为《公约》的出台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公约》的签署意味着,中国残障人权益保障融入国际人权机制,处于国际监督之下,国际新理念和有益经验将进入中国,促使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完善,与国际理念接轨,加快了国内残障人事业和人权保障事业的发展,结合履约,中国政府将采取更加积极的行动,切实改善残障人状况,保护和促进其根本权利。根据《公约》第35条规定,作为缔约国,中国已于2010年8月31日向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交了首份履约报告,在此之际,一加一(北京)残障人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一加一)期望撰写相关报告,以一加一在中国大陆部分地区、部分区域开展的工作项目和一加一大部分残障人成员的切实经历为基础,从第三方立场,以中国残障人和本土残障人自助组织(DPO)的视角,分析成效与不足,为相关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残障人权利保护工作提供可行性建议。一加一成立于2006年,其成员大部分由残障人组成,是残障人自行管理、执行的非营利性的中国民间本土残障人自助组织(DPO),持续致力于中国本土残障人自助组织的建设与发展,以中国残障领域独立媒体的角色,促进残障人士权利保护的改善。一加一作为中国本土最成熟的DPO之一,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就我们所知道的,以一加一及其残障人成员的切身经历和工作项目的积累,以及与一加一合作的包括:中国残联、救助儿童会、国际助残、国际劳工、英华残障人教育基金会、儿童乐益会、哈佛大学、北京大学等部分合作伙伴在内的国际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在残障人权利保护领域探索和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观点、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和提炼,撰写《公约》履约情况的一加一报告,向国际社会发出来自中国本土DPO组织的真实声音,并就中国国情和残障人士事实的状况,提出残障人和DPO的建议。本报告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从2011年9月开始,到2012年3月完成,报告仅就《公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评述,并提出一加一的建设性意见,报告撰写遵循了残障人权利委员会关于缔约国定期报告格式和内容的一般准则,并根据需要对报告的结构进行了局部调整。由于一加一在中国开展的项目覆盖地区和人群有限,以及一加一对《公约》理解的局限性,加之首次尝试参与准备报告,报告并不能代表目前中国大陆地区残障人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部,特衷心欢迎批评和指正以利未来提升。 第一至四条宗旨、定义、,观察对于残障人的表述词语就可以发现其演变过程,20世纪80年代,对于残障人的表述普遍是“残废”,1981年,联合国大会定为国际残障人年,为此,原邮电部1981年11月10日发行J72国际残废人年纪念邮票,全套1枚,这是中国邮资凭证第一次涉足残障人题材。由于当时中国国内残障人工作尚未广泛开展,而将联合国大会倡导1981年全球性支持和声援残障人活动不恰当地翻译成“国际残废人年”,1984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后,明确提出残疾人与健全人同样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摒弃了“残废人”的提法,延续至今。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是中国残障领域最主要的法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行政法规,也是基于《残疾人保障法》的理念与框架下制定。2008年修订后的《保障法》总则第一条以“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定下了《保障法》的宗旨与理念框架;相对地,《公约》的宗旨则是:“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第一条)。3.《保障法》中的“合法权益”的描述,是需要通过政府立法而得出的“权益”,譬如优惠措施、社会福利等,对于残障人来说可能是一种现阶段的帮助或者是未来一段时期事实的帮助,但它们并不是“权利”,是可以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而作增减的,对应《公约》中的描述是“人权、基本自由与固有尊严的尊重”,这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人权”要表达的是某些“事物”是每个人的生命中与生俱来的,不能被褫夺的,如果缺少了它,人的生命的就会变得不完整。“权利”不存在合法与否的问题,更多的合法权益或福利可以帮助残障人参与社会生活,但前提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