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
第一部分基本内容及学习目的与要求
一、基本内容(参见图1-1)
二、学习目的与要求
熟悉投资银行业的含义。了解国外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史。掌握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过程中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股票发行方式的变化、股票发行定价的演变以及债券管理制度的发展。
了解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条件。掌握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条件。掌握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人制度。了解国债的承销业务资格、申报材料。了解企业债券的上市推荐业务资格。
掌握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熟番承销业务的风险控制。了解股票承销业务中的不当行为以及对不当行为的处罚措施。
了解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熟悉核准制的特点。掌握主承销商的发行保荐办法和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的内容,以及中国证监会对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管。了解中国证监会对投资银行业务的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
第二部分知识要点
第一节投资银行业务概述
一、知识体系(参见图1-2)
二、要点分析
(一)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
:只限于某些资本市场活动,着重指一级市场上的承销业务、并购和融资业务的财务顾问。
:包括众多的资本市场活动,即包括公司融资、并购顾问、股票和债券等金融产品的销售和交易、资产管理和风险投资业务等。
(二)国外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史
1999年11月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公布,意味着20世纪影响全球各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制度框架的终结,并标志着美国乃至全球金融业真正进入了金融自由化和混业经营的新时代。
(三)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历史
。发行监管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票发行决定权的归属。目前国际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政府主导型,即核准制;另一种是市场主导型,即注册制。我国股票发行管理目前属于政府主导型。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在1998年之前,采取发行规模和发行企业数量双重控制的办法。
2003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于2004年2月1日开始实施。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在发行监管方面明确了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界限;规定了证券发行前的公开披露信息制度,强化社会公众监督;肯定了证券发行、;将证券上市核准权赋予了证券交易所,强化了交易所的监管职能。
。我国在股票发行方式方面的变动是非常多的,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84年股份制试点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这个阶段发行方式改革基本上充分利用了交易所的电子交易系统,也有在交易所外的发行方式。
1996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规定发行方式可用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款、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1996年以来被普遍采用。2006年5月20日,深、沪交易所分别颁布了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办法,股份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0世纪90年代初期,公司在股票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市盈率方面完全没有决定权,基本上由中国证监会确定,采用相对固定的市盈率。
从1994年开始,我国进行股票发行价格改革,在一段时间内实行竞价发行(只有几家公司试点,后未推行)。大部分采用固定价格发行方式。2005年1月1日试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制度,这标志着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初步建立。
2006年9月11日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自2006年9月19日起施行。该办法细化了询价、定价、证券发售等环的有关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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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债。有关国债的管理制度主要集中在二级市场方面。1992年3月1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金融债券。1994年我国政策性银行成立后,发行主体从商业银行转向政策性银行,首次发行人为国家开发银行:随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加入到这一行列。政策性金融债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面向金融机构发行。
2005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体增加了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3)企业债券。1998年通过的《证券法》规定公司债券的发行仍采用审批制,但上市交易则采用核准制。2006年实施的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并应当符合2006年实的经修的《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4)证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的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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