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二00九年十月
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落实食品安全自律“两项制度”
确保2009年底大型商场、超市、批发企业等重点食品经营主体“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应用率达30%,2010年达70%,2011年达到90%。
《关于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的指导意见》
苏工商消[2009]344号
前言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二十九条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十四、十五条等
《关于印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的通知》的规定
食品安全“两项制度”—相关法规文件
一. 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背景
二. 食品安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综述
三. 食品安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操作流程
四. 食品安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组织实施
五. 结束语
内容提要
(一) 食品安全“两项制度”及意义
(二) 食品安全“两项制度”的执行现状
(三) 商品交易电子信息化的特点和作用
(一). 食品安全“两项制度”
(二). “两项制度”对食品经营者的意义
信息化监管背景一:
食品安全“两项制度”及其意义
1, 进货查验制度
2, 进销记录制度
一是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查验,就是说,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对购入的食品要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和许可证件。
二是要求对购入的食品的质量进行查验,食品经营者要按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1 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经营者可以采取记录、存档、复印、拍照等多种形式来证明自己来履行“查验”义务
食品经营者如何证明自己履行查验的义务
一是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对销售进行记录要求,对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2 进销记录制度
(一). 食品安全“两项制度”
(二). 食品安全“两项制度”的意义
信息化监管背景一:
食品安全“两项制度”及其意义
1,实施“两项制度”是食品经营者加强质量管理主要手段。
2,实施“两项制度”是食品经营者规避风险的需要。
3,实施“两项制度”是食品经营者应尽的法律义务。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是食品经营者加强质量管理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