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工作概要
《食品安全法》分环节监管的原则工商部门监管的职责(管什么)如何落实监管职责(怎么管)
一、《食品安全法》确定的监管体制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最高层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信息公布、食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制定、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分环节监管制:质量监督—对食品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工商—对食品流通实施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主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
务副主任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王岐山
院尤权国务院副秘书长
食刘铁男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品李毅中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安黄明公安部副部长
全王军财政部副部长
委李干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员委员韩长赋农业部部长
会姜增伟商务部副部长
陈竺卫生部部长
周伯华工商总局局长
王勇质检总局局长
聂振邦粮食局局长
邵明立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张勇食品安全委办公室主任
二、工商部门监管职责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流通监管职责: 涉及十九项;
配合职责:涉及八项;
体现了主体、客体与行为的全面监管。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管任务:
主体监管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超范围经营、出租、出借、伪造等行为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受理与核准工作
受理范围、工作流程
营业执照的申办(先证后照)
证照显著位置悬挂
行为监管
商标是否存在违法使用和侵权行为;
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行为;制度是否建立(十项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销售规范制度、健康检查制度、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标签标识规范性。也可称为形式监管,通过检查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判断食品是否合格。
客体监管(质量监管)
通过抽检实现,判断食品质量;索要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判断是否合格。
监测网络建设:政府抽检与企业自检送检的结合;
目的:发现问题、控制危害、降低风险
标准准入机制:QS准入制度;检验检疫合格审验准入;标签标识规范准入等。
内设专门监管部门: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处(科)。形成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
工作机制建设:围绕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群众参与、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工作机制建设强化食品监管工作。
1、行政执法:
(1) 建立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 建立网格监管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职责,按照“六查六看”的内容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巡查工作;
(3)实施风险管理,对高风险食品和低信用经营者实施重点监测与管理,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三、落实监管职责的方法
(4)开展食品检测工作。
建立四级监测网络。市局技术中心(重在风险评估)-分局的分中心和实验室-工商所快速检测箱-移动执法车
通过快检与抽样送检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的监测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实施全市下架会区域下架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对相关生产经营者实施单品退出、同类产品退出、主体退出、区域退出等渐进控制措施。
(5)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制售不合格食品案件;
(6)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多环节协作通报及案件移转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管效能(如“一票通”制度;食品示范工程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