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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德宝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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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德宝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

上传人:guoxiachuanyue003 2019/3/14 文件大小: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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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科德宝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因科德宝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南通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细则》(通房发[2013]52号)等文件规定,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对该拟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征收范围房屋征收红线范围。二、签约时间计划在征收决定公告后两个月内签约结束,具体以征收决定公告中明确的时间为准。三、合法产权的确定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房屋性质及用途,土地使用权人、合法土地面积、土地性质及用途以不动产登记(包括原房屋所有权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下同)为准。无不动产登记的,以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等审批文件,经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程序中的认定结果为准。房地产权属涉及继承、仲裁、法院裁判的,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四、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一),补偿的内容包括房屋价值、土地价值、附属设施、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项目。土地价值补偿应考虑出让、划拨、国有租赁等不同情形,工业、仓储用地补偿应兼顾异地自行安置时投资强度的影响因素,附属设施补偿应考虑报废性拆除的特殊情形,停产停业损失应考虑被征收人的利润、纳税等效益状况。《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工作的指导意见》(通政办发〔2012〕164号)第三条第(二)项情形的非住宅房屋可提供产权调换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决定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明确选择补偿方式,逾期未选择的,视为默认选择货币补偿方式。(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以及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南通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通房发﹝2013)52号)评估确定。对被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