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东欧国家银行业
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经验与启示
闻岳春、周怡琼
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中东欧国家开始了国内银行体制的全面改革。随着政策的放宽,境外战略投资者大举进入东道国金融市场,持股或控股了当地至少2/3以上的银行。如此大规模地引进外资既为中东欧国家带来了明显的正面效应,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当前,我国银行业的改革正逐步向更深层次推进,中东欧国家所经历的银行业改革进程与我国银行业的改革进程有诸多相似之处。具体表现在:首先,在对待外资银行的态度上,都存在一个从排斥到谨慎再到接纳的转变过程。其次,都存在改革的外部压力,即中东欧各国有来自加入欧盟的压力,而中国有履行“入世”承诺的压力。最后,银行业发展及改革的路径相似,均是从清理不良资产和再资本化开始,到改变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等等。因此,回顾并总结中东欧国家银行业在改革进程中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历程,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借鉴与启示意义。
二、中东欧国家银行业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历程
(一)中东欧国家银行业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历程
中东欧国家的银行业改革虽然在力度和时间上存在差异,但大致都经历了三个阶段:
1、建立二级银行体系。
作为前计划经济成员国,东欧各国在市场化的银行改革中面临着同我国一样的问题,即要打破原有的从本质上无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级银行体系,建立独立的中央银行和市场主导的商业银行的二级银行体系。这一改革大约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前已经完成,但并不成功。国家对于商业银行的绝对控股,计划经济的残留,贪污腐化的猖獗,风险控制的疏漏,再加上改革阵痛导致企业破产新增大量不良贷款等,都使得商业银行不堪重负。调整银行资本结构,实行私有化和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
2、第一轮银行改革——处置不良贷款、提高资本充足率、初步战略引资。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东欧各国银行的坏账十分严重,波兰、捷克和匈牙利三国的不良贷款率均达到了50%以上。剥离坏账、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成为银行改革的第一步。以捷克为例:1991年,i Bank将约1100亿捷克克朗(约合38亿—40亿美元)的资产剥离给政府,并将790亿捷克克朗的循环贷款和相应负债转让给新成立的联合银行,同时国家财产基金(National Property Fund,NPF)建立了一个222亿克朗的减债基金,。通过这些措施,i Bank的财务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资产减少超过1/3,资本提高了17% 。其他中东欧国家政府也同样通过各种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提高本国银行资本充足率。如波兰通过波兰银行私有化基金为国有银行补充资本;匈牙利政府通过为银行的不良贷款提供担保,并用政府债券替换巨额不良贷款的方法提高了银行的资本资产比率。
在基本解决了不良贷款问题后,东欧各国便开始了国有银行私有化和市场化改革。同样以捷克为例,该国所采取的改革方法是凭证式私有化。i Bank,政府原计划以凭证方式出售53%的股份,其余部分由国家财产基金NPF持有。%的股份,其余的大部分由国有银行组成的基金通过托管居民的凭证取得(如表1)。这次私有化事后被证明是失败的,国家依然对“私有化了的银行”拥有控制性股份,这使得银行治理结构的改善根本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