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69
文档名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重构.pdf

格式:pdf   页数:16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重构.pdf

上传人:nb6785 2015/10/2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重构.pdf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博士学位论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重构
Legal Restructure of Rural Collective anizations








作者姓名: 何嘉


指导教师: 赵万一教授


















西南政法大学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内容摘要
自 1982 年中央第一次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关注“三农”问题至今已有三十多年,在
这三十多年期间“三农”问题屡屡被提及,却始终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至今已成为影
响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首要社会问题。“三农”问题的成因在于我国长期实施的工
业和城市优先发展战略,为了确保工业化和城市化所需的资本原始积累,国家通过政策
上的倾斜,人为的造成了城乡二元格局,以实现农业剩余向工业转移、农村剩余向城市
转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标志着我国由工业和城
市优先发展模式向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模式转变,这一转变为“三农”问
题的解决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但是一切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外部环境与内部因素
共同作用的结果,外部环境只是事务变化的必要条件,而内部因素则是事务变化的根本
原因,内部因素决定了事物发展的方向。“三农”问题的解决既需要有利的外部环境,
也需要寻找内部的发展动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村经营体系,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无疑为“三农”问题的破解指明了方向。“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
民收入水平过低,因此改革的最终目标也就是要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的收入水
平,促进共同富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曾极大的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实现了农业生产的
超常规增长,但是目前这种生产力的促进效应已经逐步释放完毕。由于分散经营的农户
具有生产趋同、交易方式单一、流通成本高昂,科技信息接收能力低下,以及在市场经
济下抵御风险能力弱等缺点,因此需要农业产业化组织将农户联合起来,开展合作经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我国农村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成员人数最多的经济组织,本
应成为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最佳载体,但是现实情况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我国
农业产业化进程中陷于越来越边缘化的困境中。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产权制度、
组织形式和组织治理等方面的缺陷,导致了其无法成为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载体;
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社区组织在成员、财产上的混同,导致了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的部分收益被用于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维持公共服务,而没有全部转化为农民的
财产性收入。我不均衡,但从总体上而言,农
村经济的发展主要包括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两个方面:对于城市化进程较慢的地区,发
1
展农村经济主要是靠农业生产本身,因此以发展合作经济为主;对于城市化发展较快的
地区,由于集体土地的征用、集体不动产租赁价格的升值以及工商业的快速发展,农村
经济发展主要靠集体资产的经营。本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组织治理等方面进行了重构;同时探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
构与乡村治理的关系,指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构的实现离不开政府转变工业和城市
优先发展战略;最后在分析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内因与外因的关系基础上,具体提出破解
“三农”问题的立法建议和措施。
本文除引言部分之外,共分为六章,约十五万字。
第一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界定。建国以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的文
件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都有着反复的使用,但是对其相应的内涵和外延却一直
没有一个明确的权威界定,农村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在概念的使用上存在着混同。从语
源及发展历史的角度审视,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界定应当以“集体所有”为原则。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虽然始于农民间合作,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却丧失了“合作”的属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地位、财产性质以及组织机构等方面均存在
着区别。根据“集体所有”这一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外延上可以区分为狭义和广
义。狭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而广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除
此之外还包括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以及乡镇集体企业。本文研究的对象是狭义的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土地纽带以及成员固定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大特
点。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着产权不清晰、意思不独立、组织机构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