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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张寿安:.doc

上传人:一花一世 2019/3/15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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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评张寿安:在中国的文明脉络中讲起「礼」,学界也许会想起英国的法哲学家哈特(HerbertLionelAdolphusHart)的名著《法的概念》。哈氏的著书目的是为了促进理解存在于社会现象中的法、强制以及道德之间的相互关联。他认为法的概念是第一规则(命令)与第二规则(道德)的结合。关于第二规则,哈氏举了进教堂要脱帽的例子。这使我想起了在传统中国,见到官员要层层下跪:服从自上而下的权力成了****俗。脱帽与下跪虽然同属礼法范畴,但其背后的精神却有自觉参与与内化服从的天壤之别。下跪是把人作为祭品的遗俗。张女士所处理的「礼」包括礼制(典章、制度)、礼仪(仪文、节式)、礼义(价值、道德)大致相当于哈氏所说的法的概念。其范围在「法」与「德」之间的临界点上。「法」是外在的,「德」是内在的。女士在结论中写道:「将外在之礼与内在之性,相互贯通融合,性礼合一,即臻于廷堪复礼思想之最高境界,复性于礼矣。」这是一个社会动员的现代课题,也正是女士问题关心的焦点。在绪论的注中,她援用了张灏的观点:治法一定得谈礼制以及清代礼学与干嘉以后经世学是有内在关联的。韦政通先生在把孔子「唯天为大,唯尧则之」的感叹解释为「尧取法于天的公正无私而行蝉让」(《孔子》,台北:大东图书公司,1996,页31)。孔子要把以尧为象征的权源纳入到法源中来。儒家的成德之学是以有位而让权的虚拟王权为秩序预设的目标的。礼是在权力由上向下的移转过程中出现的对外在的王权与内在的道德的新综合,是对虚拟王权的预设,开了人权之门。该书是作者在1986年向香港大学历史系提交的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又经多年梳理,从原先的概念史落实到学术思想史的过程中完成的,1994年作为台湾近代史研究所专刊(72)出版,获台湾第一届年轻研究人员奖,国际汉学界前辈刘广京称其为:「值得广泛流传的当代名著」,细读之后深感这一评价名副其实。大陆版除全书五章外,在附录中加入了二篇论戴震与程瑶田思想的论文,也值得一读。五章分别为:凌廷堪礼学思想的背景与渊源、凌廷堪礼学思想的内容、凌廷堪与崇礼思想的蔚起、凌廷堪与礼、理争议的兴起、礼学思想的社会实践。从社会背景、学术渊源到内容,从内容到思想的承传,又从承传到礼与理的争议以及社会实践的落实,环环相扣,天衣无缝。根据女士的自述,问题意识的缘起来自在台大读硕士课程时做的龚自珍学术思想研究,她向笔者透露:「注意到凌廷堪确实是想寻龚自珍的源头」。也就是说,「以礼代理」的思想史课题是从晚清学术史切出来的。在台湾版原序中,女士写道,「宋明儒论道,每以抽象的『理』作诠释,但常州学者却鲜言理,而直接释道字为具体的治世之方」,后来读了干嘉学者的著作,发现他们对儒学思想作了全面的反省。本来,汉学具有「明道、致用的双重目的」,现在「道」从目的的高位上走下来,而「治世」成了目的。笔者认为,章学诚「道之大原出于天」的认识已是在做天道与王权的分离手术。「道」与「权」的关系解构、手段与目的的意识转换透露出社会求变的音信。从这里可以看出女士问题关心转移的轨迹:从龚自珍的学术思想入手,开出了「以礼代理」的经世理路。学界常从常州今文学来探讨龚自珍的变法思想,却忽视了由无革命色彩的常州今文学向龚具有革命色彩的经世思想转变的背后有一清代礼学思想的伏流。从思想到实践,清儒自有在思想史上一以贯之的现实关怀与治学目标。也就是说,承戴震「以理***」的控告以后如何重